頓了頓,他直接說道:“光輝城《獵荒管理條例》七十七條明文規定:凡在獵荒營地裡動私自動武,主動方全責...被攻擊方有權利正當反擊,死傷不責。剛才所有人都看到了,這個女人差點殺了我朋友,我只是正當防衛,如何算是涉嫌謀殺?”
“...”
那白袍大法師聽到這話,臉色微微有些異樣。
作為“執法者”,他條件反射般就聯想到了上次光輝城那刺當街刺殺事件。他們印象最深刻的不是因為參與人大有來頭,而是那次有三個徇私枉法的審訊員,被米塔比大法官給重罰了。
聽說原因還很離奇,就是有一個熟讀光輝城法律的傢伙給他們上了一堂法律課...
所以,聽到這倒背如流的條款,這位“織法者”也不敢大意。
大庭廣眾之下徇私枉法,他的結局可不比“被執法的人”輕鬆。
而且,他也沒這個機會。
因為就這時候,不遠處也有人大聲喊道。
“對,我們都可以作證!剛才確實是那位小姐先動手...”
“是的!我也可以作證...”
“...”
其實剛才聽到動靜的時候,就有獵荒者圍攏過來了,他們見證了整件事情的發展。
那些經常去訓練館的獵荒者,認出了雷恩,自然也認出了那個蒙面少女。
可也誰都沒想到,昨天還打的難分難解的兩人,今天一個照面,一方就被人殺掉了。
死掉的還是那個修為高了一個大階位的貴族小姐。
雖然這和他們印象中的和善客氣的雷恩醫生不一樣,可之前那貴族少女囂張跋扈的樣子也早就惹了眾怒。
這一說,眾人紛紛開口出來指證。
......
聽到這話,即便是那位“執法者”大法師想給這些奧瑪的大貴族一些面子,也不可能了。
就這時候,一個人走了過來,附耳說了幾句,講清楚了剛才的情況。
他也徹底弄明白了。
這些在蠻橫慣了的貴族小姐,出手打平民是家常便飯。奧瑪皇都沒人奈何他們,在光輝之城卻不一樣。
你敢動手,對方就能殺你。
這就光輝之城的律法。
雷恩冷冷地看著這群“執法者”,他倒想看看這些人是否能睜眼說瞎話。
可沒想到,那位大法師面無表情地說道:“這裡的事情我們會繼續調查。不過,我們這次來找你,不是因為這裡的事兒,而是因為你涉嫌另外一起謀殺案!”
“另外一件謀殺案?”
雷恩一聽,這才想起了,之前被自己殺掉的那個少女,不是一直嚷嚷他是殺人兇手?
可我殺誰了?
我特麼怎麼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