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說什麼四百萬美金定金的那個,純粹就是這貨想撈點兒外快,四百萬美金啊,摺合人民幣兩千四百萬了,這要是按百分之五的獎金來計算的話,那都多少錢了?
最重要的是,終於能接觸到羅坤的這個“大老闆”了。
如果機會允許的話,等四百萬一旦入賬,齊思楠會立馬想辦法將羅坤這貨給抓回國內。嗯,人也抓了,功勞也有了,最重要的是,終於算是有錢人了。
想想都覺得是美滋滋的。
當然了,也只是想想,現在連“老闆”羅坤的面兒都沒見著呢,怎麼也得蟄伏起來,不然狐狸尾巴露出來了,那可不是一般麻煩的事兒。
好一會兒,阿默才走了出來,他坐在椅子上,良久才說了一句:“我老闆,他同意你的請求了,甚至定金可以付到五百萬美金。不過,這兩個月內,他要你們做任何事情,你們都必須做。每兩個星期付五百萬美金,這個,夠意思了吧?”
齊思楠沉吟了一下,說道:“可以,夠意思。不過,你們得先付款,然後我們再動身。”
“難道你們就不想知道,任務地點在哪裡,還有就是,你們不怕我把你們坑死麼?”說完,阿默咧嘴笑了。
看著阿默臉上的笑容,齊思楠也笑了,他說道:“不會的,我們幾條命不值錢,你們殺了我們,還白白虧了五百萬美金,這筆賬,你們自己會算。在這片地帶,最值錢的是命;最不值錢的同樣也是命。我就不相信了,你們老闆,會閒著,沒事兒幹,買幾條僱傭兵的命來玩玩?”
聽完齊思楠說的這話,阿默豎起了一隻大拇指,說道:“我還是那句話,和聰明人談事情,就是不累。卡號給我。”
等李青翻譯完了這句話,齊思楠才裝作是聽懂了的模樣,遞交過去了一張小紙條,上面寫著一長串阿拉伯數字。
“上面的銀行卡號是瑞士銀行的卡號,等你們把錢打進去了,我們自然會收到資訊。到時候,交易可就成立了。”齊思楠不緊不慢地說道。
阿默接過紙條,仔細地看了一遍,然後問道:“卡號就是這個了吧?確定過沒錯了沒有?”
“我確定,以及肯定。沒有人會那自己吃飯的飯卡來開玩笑的。”齊思楠輕輕點頭道。
得到這個答覆後,阿默拿出手機,編輯了一條資訊,發給了一個人。
如果齊思楠沒猜錯,這是發給“老闆”羅坤的資訊。
核心內容就倆字兒:“我,阿默,交易成立,打錢。”
……
PS:更新終於送上了。
本來像二十四號那天更一章的,可是二十三號晚上騎車摔傷右手了,這一章是我用左手一個字兒一個字兒地敲出來了的。
希望大夥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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