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憶梵把腦袋湊到沈諾文手機旁,是個男人的聲音。咋呼一聽,說著帶口音的普通話,語速很快,似乎極不耐煩,她聽不太清楚。
很快那邊就掐斷了電話。
“怎麼說?是嬌嬌的主人?”許憶梵探頭問。
“這家人搬到其他省去了,沒法將它帶走。”沈諾文嘆了口氣。
許憶梵一聽,火氣立刻就上來了,憤恨地跺跺腳,說:“好歹也是一條生命,愛的時候巴不得捧在手心上,不需要了,就當垃圾一般遺棄。人性真令人心寒!”
“人終歸是自私的。你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沈諾文作為沈家的養子,他是生活在刀尖上的人,對這些人性寡涼的事情早已見慣不慣。
“那你呢?”許憶梵望著他,幾乎是下意識地反問。
沈諾文對上她的眼睛,眸色很深,看不清裡面的思緒。他很快轉過頭看向前方,轉移了話題:“你喜歡它的話,要不就帶回去吧。”
許憶梵知道沈諾文對這些小貓小狗的向來就不親近。聽他這麼一說,樂呵呵地笑著問:“你確定?我帶回去,你可就不能反悔了。”
“不反悔。”沈諾文說,“但你知道把它帶回去意味著什麼嗎?”
“責任唄。放心,我知道我做事老愛半途而廢,這次不一樣,我帶它回去,肯定是要養它一輩子了。”許憶梵堅定地說。
“嗯,我相信你。”沈諾文嘴角浮起笑意。
許憶梵心裡樂呵呵的,她捧著嬌嬌的兩隻小腿兒,往半空中一拋,說:“得嘞,小傢伙,你今天走運了,咱們要去過富貴日子啦!”
時間還不晚,於是沈諾文給李叔撥了個電話,李叔很快便將車開過來,載著兩人去了一家附近的寵物醫院。
醫生給嬌嬌剃了毛,做了全面的檢查。小狗身體很健康,大毛病沒有,倒是有面板病,還有耳蟎比較嚴重。
沈諾文拿著單子去一樓取藥,許憶梵則守著嬌嬌在二樓走廊上等著。她百無聊賴地拿著手機給嬌嬌拍照,半跪在地上,圍著它轉來轉去地找角度。
折騰了一會兒,她終於找到一個滿意的角度,是正對樓梯口的,於是便快意地按下快門鍵。
手機上成像了,嬌嬌圓嘟嘟的小眼睛正好對上鏡頭,效果不錯,看得人心癢癢,想馬上抱起它狠狠親一口。但是比較糟心的是,鏡頭裡亂入了兩個人,這兩人許憶梵還認識。
“許憶梵?”
來者不是別人,正是前段時間讓許憶梵差點名聲掃地的罪魁禍首,甘萌萌。
許憶梵慢條斯理地站起來,拍了拍膝蓋上的灰,嘴角揚起一個禮貌的微笑,說:“好巧,又碰見了。”
“這是撿了只狗啊,沒想到許大小姐的心也不是全黑的嘛。”甘萌萌瞅見了趴在地上帶著伊麗莎白圈的嬌嬌,眼珠子轉了一下,隨即冷嘲熱諷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