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見何輝和女兒何麗麗,穿戴整齊,躺在臥室的床上已經不省人事。
張赫熠見狀,連忙撥打120。又把何家的門開啟,讓我們和其他人員能夠進來。
不時,急救中心來了車。都不用再往醫院送,醫護人員當場就確認何輝和何麗麗二人已經死亡。
事後,我和張赫熠在何輝家的床頭櫃最顯眼的地方,發現了一份存摺和一封何輝留下的遺書。
遺書寫到。
巡捕同志,於剛是我殺的。
早在十年之前,我就恨不得將他碎屍萬段。他毀了我的女兒,他毀了我們全家。
可是我知道,我要相信法律,相信國家。我要相信惡人終會有惡報。
自從麗麗被那惡人毀容後,她的精神就不正常了。
誰會明白?作為一個父親,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女兒瘋瘋癲癲,遭受那樣的痛苦,我的心無時無刻不在滴血。
可是就算如此,我的生活仍然還有一絲希望。我會拼盡我的生命,我的每一分鐘去治療我的女兒。
我經常會夢到,麗麗又變回十年前的樣子,還像那個沒長大的孩子一樣。挽著我的胳膊叫我爸爸。
可是,這一切都不可能了。
我本來不想殺人,可就在半個月前,我發現自己得了肺癌,是晚期,活不過三個月。
我並不怕死,其實早在十年前,麗麗病了的那天,我的心就已經死了。
我活下去的唯一勇氣和責任,就是要守在麗麗的身邊,治療好她,不能再讓她受到一絲一毫的委屈。
如今,我做不到了。我不敢想像等自己去世以後,麗麗孤身一人會怎樣?
一個三十多歲的瘋女人,我不能獨自扔下她在人間受罪。所以,我要把她帶走。不是因為做父親的狠心,而是我不能眼睜睜的看著她一個人在人間受苦。
主意打定之後,我就一直在選一個合適的日子,來結束我和麗麗在世間的最後一刻。
可是,虎毒不食子呀!我怎麼才能下得去手。
大概一個星期之前,我買菜回家,無意間路過嘉年華小區。我在小區門口看見了一個人,那個人不是別人,就是把我家害得支離破碎的罪魁禍首於剛。
當時的於剛正在小區門口站崗,我從他面前路過,他卻絲毫沒有認出我來。
他曾經是那樣殘忍的毀壞了我的家庭,現如今他有什麼理由能夠心安理得地忘卻我們的存在?
我在想,哪怕是他認出了我,或者他出獄這麼久,能夠親自登門拜訪,對我們說一句道歉。我或許都會原諒他吧。
可是他沒有,所以我想,在我臨死之前,一定要讓於剛血債血償。
從那天起,我就時常盯在嘉年華小區門口,跟蹤於剛。
直到大年初一那天晚上,於剛下了班,卻沒有像往常一樣回旅店,他跟同事喝酒去了,我知道,我的機會來了。
我回到家裡,取了事先準備好的板斧,就守在嘉年華小區門口,等著於剛出來。
晚上十點鐘左右,於剛出來了,他喝的晃晃悠悠,他在前面走,我拿著板斧,就離他不到十步的距離。
他一定不會想到,那個步履瞞珊跟在他後面的糟老頭子,在那天夜裡會要了他的命。
在利民橋上,我用板斧劈死了於剛,又把他推下了橋。
我把板斧在自家樓後面挖坑埋了。我從來不怕巡捕會找到我身上,只是,你們來得太快了些。
我還沒有來得及,來的及再仔仔細細的看我的女兒一眼。
我這一輩子太匆忙,從來都沒有好好的歇下來過,走到最後才發現,我為了掙錢給麗麗治病,就這樣白白忙活了一輩子。
何輝絕筆
“渾蛋!”
張赫熠看完遺書,只覺得整個心臟都是慌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