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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尷尬的相遇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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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皇帝,對東宮的飯食可以說是徹底服氣了。以前覺得各家的長子在崇文館吃的樂不思蜀,還覺得只是她們家的飯食粗鄙,如今親自嘗試以後,頓時覺得感同身受。

教不教御膳房,不是大事,就算不主動教,那幫專門幫主子在嘴上抓撓的傢伙,也會上杆子過來求。

現在最重要的是,鯉魚終於進了皇帝的嘴,這才是頭等大事。

“父皇,您覺得這魚很好吃?”

“廢話,比起宮裡一直沒什麼變化的水煮魚,你東宮這個魚朕很喜歡。”

“可是....”

李承乾似乎下了很大的決心才開口:“您剛剛吃的魚,是鯉魚啊。”

“什麼魚?”

皇帝筷子夾著的丸子都掉到了地上....

“鯉魚!”

說完,李承乾雙腳落地,隨時準備躲起來。

“你....”

李世民雖然氣惱,但也無可奈何。

不讓百姓吃鯉魚,僅僅只是因為皇家姓李而已。鯉魚鯉魚,李魚。作為皇族,怎麼也得在天下人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總不能當了幾百年的皇族,普通百姓連皇族姓什麼都不知道吧!所以,為了彰顯皇家的威嚴,其次才是避諱,才規定不允許吃鯉魚。

這是禁令,然而,就在剛剛,他這個皇帝都犯禁了。

想要發火,卻沒地方發洩,看到桌子下賊兮兮的過來吃掉落在地上肉丸子的黑炭頭,李世民伸腳就要踹。

獵狗就是獵狗,對危險有很敏銳的感知,沒等皇帝的龍腳,或者是爪踹到它身上,就出溜一下鑽到了李承乾的腳下。

一擊失手,卻沒有一點尷尬。

毫不在意的又吃了一筷子魚肉,李世民邊嚼著邊問:“你不應該不知道這個禁令的,東宮的廚子也沒那麼大的膽子。說說,為什麼要讓朕吃鯉魚?說出道理來,朕就不罰你。”

李承乾這才把雙腳踩到桌子腳上:“父皇,兒臣前段時間看過一篇古文,多方求證之下,也沒有找到出處。所以,估計是哪個文人閒著沒事兒寫的小故事。雖為小故事,卻很有道理。”

李世民張口吐出一點魚刺,一點也不優雅:“什麼故事,這跟你誘騙朕吃鯉魚有什麼關係。”

既然會問,就說明他不是很生氣。

李承乾立刻背誦道:“古有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遊觀,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背完,李承乾笑道:“兒臣把這個故事講給了李師聽,李師笑著說,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啊!”

情不自禁的放下筷子,李世民慎重起來。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讀起來很順口,而且其間也很有道理。

上有所好,下必效焉。楚王好細腰,後宮多餓死。這樣的故事,都是指責皇權在不知不覺之間造成的惡劣影響。鯉魚吃不吃都沒什麼大不了的,可若是因為這個禁令,讓百姓們對皇家心生怨言,可就不太好了。

不知不覺間,他已經將視線從軍隊上面移開。亂世的時候,軍隊才是根本,戰力才是一切。但是太平年間就不行了。能夠主宰國家興亡的,只有百姓。擁有改朝換代能力的,也只有這些泥腿子。

今日太子以鯉魚上諫,其心可嘉。

長舒一口氣,李世民無所謂的繼續吃鯉魚,邊吃邊說:“既然你覺得鯉魚好吃,就吃吧,朕不管。”

聽到這句話,李承乾立刻笑了。

也不指望朝廷再頒佈一個“可以吃鯉魚”的法令,只要皇帝鬆口,自東宮開始,相信吃鯉魚很快就不再是禁令了。

中秋剛過,下一個節日就是新年,不知道紅燒了鯉魚,送給各位王公大臣,會不會讓他們也落荒而逃?

“傻笑什麼呢!好好盤算一下你該怎麼騙錢。說好了,該跟你一起演的戲,朕會幫著你演,但你拍賣會的所得,必須全部上稅,哪怕你是太子也是如此!”

儘管自己錢很多,可是對兒子的拍賣會,李世民還是忍不住的眼熱。不好意思直接要,所以只能從稅款上面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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