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了樹林,走了一會兒,就看到一串串的燈光了。
有兩個壯漢,看見他們來了,走近了打量了他們幾眼,就走了。
陳震認真的解釋說:“重點看手上。”
她晃了晃兩個手腕子:“金剛鐲護身。”
張興祖不停的左右看:“下次我來的時候,脖子上戴一圈兒粗金鍊子,閃瞎他們的眼。”
她收起笑容,清了清嗓子。
陳震跟張興祖立馬明白了,左右站到她身後半步的距離。
三米開外還看不出來什麼,等走進去,才看清楚,選的這個地方,是一條幹枯的河道。
賣家跟買家,全都站在河道里。
怪不得在林子外面,一點燈光都看不到,原來是借了地勢。
河道里人還不少,從她站的位置,看向左右兩邊,估算了下長度,至少三百米打底。
這還沒算,不開燈光,摸黑交易的攤位。
“宗棠哥,你看那邊。”張興祖有發現,趕忙出聲提醒。
她朝兩人使了個眼色,腳步輕輕的走過去。
是一個買家,在跟賣家講價。
“你這個怎麼還掉色了?”
賣家是光頭,眉毛上一道長疤一直從有臉延伸到脖子。
疤痕很深,受傷至少十年以上,給他一刀的人,再用點力,保管能把他半張臉削掉。
買家從剛才他們來的時候,到現在一直在挑剔。
光頭不耐煩了,直接一句:“愛買不買,不買滾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