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毅什麼也不說了,趕緊去找鞋。
她追著宋毅的背影,直到他進了放鞋的房間,這才沒好氣的收回眼神。
八百輩子沒見過女人啊?
看著老老實實,一換了地方就沒人樣!
宋毅很快拿著一雙藏青色上面繡著半邊紅石榴的老布鞋回來了。
“我昨天量了下,你不止身高長了點,腳也大了一點,我以前買的鞋都小了點,等會去利吉士,多買幾雙鞋回來。現在先穿軟面的布鞋,湊合一下吧?”
宋毅一邊說,一邊看著方宗棠的反應。
視線落在繡石榴鞋上,忍不住嘖了一聲。
“別人都是往衣服還有鞋上繡花,你倒好,繡石榴。這種普普通通的東西,也不怕讓人知道了笑話。”
有錢人愛好多高雅呀~花有牡丹芍藥山茶,再不濟還有桃花梨花。就算是喜歡大樹,也是松柏優先。
他可倒好,大石榴。
多麼普普通通的愛好啊!
宋毅一看她沒反對,就把鞋給放到她腳邊上,蹲著給她穿鞋。
“試試合不合腳。”
因為這話,她踢都不好踢了。
宋毅接著講:“石榴有什麼不好?開花好看,結果好吃,種在家裡,還不佔地方,也不用澆太多水,還好活。”
她直接沒好氣的笑了一聲:“別以為我聽不出來,你變著法的誇你自己。”
宋毅無聲笑了下,站起身。
“你試試,看看恰不恰腳。”
她沒起,在鞋裡動了動腳趾頭,還有幾毫富餘。
“不恰腳,走路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