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傢伙,挺會做生意嘛!
苗翠萍確實是“歌舞樂”三絕,但在自己府中,只是個普通的小妾!
若是轉手賣給王二狗,豈不翻了十倍!
半月時間就賺兩萬多兩,划算!
慢著!慢著!
若是……苗翠萍去了天音閣,她的身價會漲到多少?
恐怕,不會低於五萬兩吧?
這傢伙,還真會做生意!
“不行!”
成基命甩開王立的手,搖了搖頭:“苗翠萍是本官最寵愛的小妾,必須加到五萬兩!”
“首輔大人,不帶你這麼做生意的吧?你給她贖身……好像只花了三千兩吧?”
“王公公啊,建極殿乃是商議國事之處,哪能商議咱倆的家事呢?
要不……此事……咱倆回頭再議……”
“首輔大人,我是誠心想買,很急啊!要不,我再加五千兩?
就這麼定了,你看如何?”
說到這裡,王立掏出一疊銀票:“首輔大人,這是五千兩的定金……”
“好說,好說,嘿嘿……”
成基命笑得合不攏嘴,剛要伸手來搶,王立卻將銀票收回,讓成基命百思不解。
“廠公,你這是幹嘛?咱不是說好了麼?”
“首輔大人,莫急嘛,心急吃不了熱豆腐!”
王立嘿嘿一笑,向眾臣拱拱手,提高了嗓音:“剛才的事,大家都看到了!
首輔大人以三千兩銀子納苗翠萍為妾,就相當於他有了苗翠萍的“版權”;
至此,苗翠萍只能給首輔大人暖床;
當然,如果首輔大人慷慨,也可以送給諸位暖床;
到底是免費呢,還是收個三五百兩銀子,這就由首輔大人做主了;
想必,這種事情,諸位都見過吧!
這就是首輔大人將自己擁有的“版權”,“授權”給諸位大人!
諸位,應該沒有異議吧?
能聽懂麼?
如果,我以五萬五千兩銀子買下苗翠萍,就相當於買斷了首輔大人“版權”;
至此,他擁有的苗翠萍之“版權”,就轉移到我這裡!
在此之後,苗翠萍只能給我暖床!
這個,也不難理解吧?
合情合理吧?
有法可依吧?
換言之,本廠公親手寫的歌,親手譜的曲,就好比是我的小妾!
別的勾欄想唱我寫的歌,就好比拿我的小妾去暖床!
試問,我能同意嗎?
強行拉走我的小妾,這人該不該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