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句話叫做亂世必用重典……
而這句話,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就已經說明了人性和秩序之間的關係……
人性越是混亂邪惡的時候,往往秩序也就越是混亂,越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也就越是需要嚴峻的律法去使得秩序恢復……
就像是重病的人,往往就需要下猛藥才有康復的可能性,如果不下猛藥,那麼身體就無法恢復,其實是一樣的道理……
秩序的混亂程度,和人性的邪惡程度,往往是成正比的關係……
這兩者之間,也往往是相互關聯的……
人性越是邪惡,秩序也就越是混亂,而同樣的,秩序越是混亂,人性也就越是邪惡……
對於人性的善惡,自古以來,都是一個爭論的話題,但是實際上,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在人性的善惡上,起到決定性根本作用的,卻還是環境的影響……
古代就有所謂孟母三遷的故事,由此也可以看的出,在古人的認知之中,環境其實是教育之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
說到底,相比起人的本性來說,環境對於人性的影響,往往是最大的,因為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的人,都會受到社會環境的制約,他們之中的一部分人,即使本性之中帶有邪惡的成分,但是如果社會之中沒有滋養邪惡的溫床,那麼他們也不會真正變成壞人惡人……
從社會的角度上來說,現代社會之中,之所以人情變得冷漠,最根本的原因,其實恰恰就是司法和秩序在逐漸的變得混亂不堪,顛倒黑白的事情開始慢慢變多,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人們為了規避這種潛在的風險,就會自然而然的變得冷漠無情……
而反之,如果社會上沒有那麼多的執法不公,沒有那麼多的執法不嚴,人情也就自然不會變得那麼冷漠了……
其實越是混亂的時代,越是需要更加嚴峻的律法去肅清邪惡……
就像是所謂的嚴打,其實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
在嚴打發生之前,大量社會青年引發的社會惡劣案件,可以說是層出不窮,絕大多數的時候,他們都不會因為自己犯下的過失或者錯誤承擔代價,久而久之,這樣的人也就越來越多了……
於是,社會秩序也就自然而然變得越來越混亂,當這種混亂達到一種臨界點的時候,那麼更大的更加惡劣的犯罪行為,也就自然而然的產生了……
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才會有所謂的嚴打……
嚴打對於秩序的恢復,有著非同尋常的意義,在嚴打期間,任何一點點違背基本道德標準的行為,都可能會因此獲刑,因為牽手或者親吻被判刑的都大有人在,稍微一點點出格的舉動,就可能會引來牢獄之災,甚至許多當權者的後代,也沒有因為他們父輩們的權利而逃過一劫……
嚴打之中,其實有許多的冤案產生,如果現代的司法標準來看,其中不少人其實都是無罪的,然而在那一個特殊的時代,卻誰也不會覺得嚴打是一種錯誤,因為在嚴打之前,其實民眾已經積累了非常深重的怨氣了,如果沒有嚴峻的刑罰,那麼是這絕對不足以讓那些曾經遭受過欺辱的普通民眾,徹底產生念頭通達的感覺的!
事實上,嚴打的出現到結束,持續的時間很短很短,但是這種模式,對於司法制度來說,形成的影響卻是非常深遠的,當政府決定要進行嚴打的時候,那麼相關的犯罪案件,就會從嚴從重從速的被處理,在這個過程之中,只要是涉及了相關案件的當事人,幾乎很難有逃脫法網的機會!
而嚴打的存在,其實很大程度上來說,也可以說是法律漏洞的一種補充,雖然很多時候,嚴打往往有一種不教而誅的味道,但是卻實實在在是能對犯罪者形成一定限度的威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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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法律的嚴苛程度,很多時候,都是看社會的生產力來決定的,社會越是富裕,窮人越少,法律越是能夠被嚴格的執行,那麼法律規定的刑罰,也就會越是寬鬆,因為只要犯罪者絕大多數都難以逃脫制裁,那麼法律的量刑,就可以自然而然的不用太嚴,因為無論是什麼樣等級的刑罰,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都是犯罪者所不願意承擔的,如果法律能夠百分之百的懲戒犯罪者,那麼犯罪者的數量,就會以幾何級數倍下降……
或許對於普通人來說,一年有期徒刑和十年有期徒刑,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實際上,對於犯罪者來說,不要說是一年有期徒刑的,就算是一分鐘十分鐘的牢獄,對於他們來說,都是不願意承受的……
犯罪者之所以犯罪,很多時候在犯罪的時候,都是心存僥倖的,只有當犯罪有一定的機率可以免於法律制裁的時候,他們才會去實施犯罪行為,而如果犯罪必然會受到制裁,那麼這個世界上可能有超過一半以上的犯罪者,都不會再走上犯罪的道路了……
一個社會越是穩定,法律秩序越是嚴謹公正,那麼犯罪者也就必然越少,同樣的,對於犯罪者的懲罰,也就勢必會越是寬鬆……
這也就是為什麼一些發達國家之中,已經沒有了所謂死刑的原因所在!
當然,免除死刑本身,也是有利有弊的,死刑的存在,其實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對於犯罪者最大的一種威懾,以販毒為例來說,國內販毒者的比例,其實是遠遠低於許多發達國家的,究其原因的話,其實非常簡單,無非就是因為在華夏境內販毒,是很容易被判處死刑的,但是在國外,則往往會有許許多多能夠轉圜的餘地,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毒販子們往往對於在華夏販毒,是有所牴觸的,對於他們來說,同樣是賺錢,同樣是犯罪,當然還是法律更加寬鬆一些的地方,更加能夠帶給他們安全感……
當然,事實上,不管是在什麼國家,販毒的罪名都不會很輕,即使是在沒有死刑的國家之中,販毒在很多時候,也代表著一輩子的監禁……
在王宇看起來,死刑的存在,無論如何都是必要的,哪怕只是小機率的死刑,也足以形成對於犯罪者的潛在威懾,而如果沒有了死刑的存在,則往往會讓很多的犯罪者在犯罪的時候,變得更加的肆無忌憚!
事實上,在現代社會之中,死刑的存在,其實已經變得名存實亡了,因為在刑法之中,還有種名為死緩的判決,死緩的存在,雖然從名義上來說是死刑,但是實際上有了緩期執行之後,就幾乎不會讓犯人死了,幾乎所有的死緩犯人,最終都會在緩期時間之內,得到減刑從而獲得生存的機會……
而也就是因為死緩的存在,所有許多窮兇極惡的犯罪者,也往往會有能夠生存下來的機會,而真正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則往往是少數之中的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