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不大情願,但方茴還是同意了一起吃晚飯。
一來,她今天只吃了些賓館裡的零食、如泡麵,需要再吃點正經食物。
二來,再怎麼不承認,她心裡對陳濤也有一種親近感。
別說還要陪他一個月,就是作為相熟的朋友,相約一起吃飯也屬正常。
在她答應之後,陳濤又補了一條訊息:【你買單吧!】
???
房錢我付,怎麼連飯錢也要我給?
方茴很是不忿,靠在床頭吧嗒吧嗒地打字回覆:【明明是你要吃飯,我才不買。】
陳濤呵呵一笑:【我打算用生活費給你買條項鍊,所以這個月先只能吃你的軟飯,等到了下個月我再請你。】
現在還是月初,鄺強的零花錢還沒怎麼用。
他的零花錢可不少,但之所以他只能用有“喂喂操”之稱的小靈通,而非正經手機,是因為他的錢,要花在刀刃上,也就是住宿費。
畢竟天氣還冷,總不能在外面辦事。
方茴連忙拒絕:【別,我不要你的項鍊,你千萬別買。】
她雖然呆,但是不傻。如果戴上了陳濤給她買的項鍊,那無疑就是被打上了他的烙印。
這種情況下,她怎好意思去見陳尋?
陳濤也不強求:【就算你不要項鍊,也得買單。】
【太過份了吧?】
【哪裡過分了?我生活費不夠花,你是我女友,不能支援一下我?你就放心吧,不會讓你吃虧的。】
【哼,我不是你的女友。】
【確定?當我女友,陪我很正常。不當,就是單純地對我耍流氓。你的個人品質會因為這種選擇、而受到不同評價,你可要慎重。】
【噹噹噹!你好煩!】
說實話,方茴跟陳濤交往沒有任何問題。
總不能因為她是陳尋的初戀和前女友,這輩子就不能再找別的男友吧?沒這樣的道理。
但方茴暫時沒當回事,只想把一個月混過去,然後離陳濤遠一點兒。
而陳濤也沒打算讓她當自己的正式女友,只准備讓她慢慢地喜歡上自己,然後無奈接受自己的花心。
以他的能耐,做到這一點並不為難。
【嫌我煩?說你絕情,你還不認!你去問問哪個女生會像你這樣、明明已經跟我好了,還明目張膽地想著你的前男友?】
【沒有情!何談絕情?】
【既然沒有感情,那就是耍流氓!】
【……】
方茴被整不會了,心說對方不愧是學法的,自己耍嘴皮子實在耍不過他呀!
第八節《形勢與政策》課結束之後,陳濤離開了學校,去方茴訂的賓館附近的小餐館,找她吃晚飯。
其實他本來想去二十公里外的B大踩點,找個好機會搭訕一下謝喬等女。
但想了想,還是覺得沒必要這麼著急。
羊蠍子火鍋店。
方茴訂這家店,就是因為當初她們沒少來吃飯,所以她期待陳尋過來,看到她如今也找了一個男朋友。
可惜,陳尋的零花錢不是無限的,還要負擔和沈曉棠同居的房租,不能像她一樣隨意下館子吃喝。
吃了一塊羊肉,陳濤對撐著下巴看他的方茴說:“吃完去看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