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
陳濤去了一趟公司,要了兩瓶紅酒,還有一盒月餅。
週五,中秋節。
餘晨放假、不上課,陳濤就讓他在家休息。
等一切塵埃落定後,再把他交給他的親爹。
傍晚。
陳濤去找姦夫,讓他和自己一起去甘家“做客”。
姦夫唯唯諾諾,深怕被陳濤痛扁。
但同時他也暗暗開心,畢竟今天過後,他也許就能跟甘家搭上關係了。
他伸手去拉車門,卻被陳濤喝道:
“媽的,甘虹那個婊子給你玩也就算了,我的愛車可不能再給你碰!把髒手拿開,開你自己的車去。”
什麼算了?
你他媽的要是肯算了,還會跟我要錢……
想到這裡,姦夫也覺得陳濤沒有說錯。因為甘虹名義上確實是他老婆,而他要的錢,是餘晨的撫養費,雖然有點多,但真不是自己玩甘虹要付的錢。
當然,姦夫也覺得,肇事者給的賠償,很可能是陳濤不要他為甘虹買單的重要原因。
他媽的,要是甘虹在離婚並嫁給他之後,再被車撞,那他媽該有多好啊?
五分鐘後。
奧迪a6在前引路,本田CRV在後跟隨,徑往現在還不知情的甘家駛去。
車內。
陳濤按下接聽鍵,和嬌小秀麗的人妻李倩通電話。
“今天去甘家?歡水,你冷靜點啊,不要打架。”
“哈哈,我是去要錢,又怎麼會打架呢?”
“要錢?”
“是啊,餘晨以後要跟著他的親爸生活,那我這些年來也不能白白付出、沒有回報吧?”
“是這個道理,但你可不能硬來,不然萬一爆發衝突,傷到了你……”
“傷到了我會怎麼樣?你會不會心疼?如果你會心疼,那我寧願捱打,然後被你關心。”
“歡水~”
“禮物我買好了,明天晚上去你家給子銘過生日。”
晚上?
李倩不可避免的、又有些想歪了,但是沒有拒絕。
為什麼要晚上去呢?
邏輯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