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知罪?”
白無常此時看著森嚴的閻羅殿堂,往日裡的華光全然不再,只有餘暉劃落珩柱,那是紀律森嚴的鐵石崢嶸碑!
“根據冥府第三十三條,私自藏匿通緝罪犯,切屬於惡劣情形者,無論官階品級,直接罰入十八獄內部,歷時三十三重輪迴之苦,就此流放凡界。”
判官大人在一邊默不作聲,寫好了罪狀後才宣判道。
“冥王大人,我不是故意藏匿她的!是她自己不小心洩露了,逃離掣靈符咒印,才逃竄至人間的。”
“洩露?你以為錫華封印親自漆妝的禁錮,可是輕易可以逃離掉的?”
“尹天美!你可有何說辭?”
“稟告冥王,是我被他丟到了清理場中,若不是周天明不小心打碎了玉瓶,我也不至於會逃離,可能早就被業火燒成灰了。”
“業火乃天倫大法,是天火大道中唯有的聖印烈焰,若不是聖蹟欽定這三界條例,你有如何得以解脫?”
“大人,小女已經漂泊了數百年,歷經了幾個時代的變遷,難道還是擺脫不了輪迴的牽制嗎?”
“無需多言。你私自藉由靈體進入冥界拿去梵晶體,已經涉及盜取冥界法具,之前流連人界卻屢次生事,為害一方,拘魂使數次無法將你拘捕,你已經罪深至此,還不伏法?”
冥王明擺著是要定她的罪,罪名成立,不容分辨,縱使有苦衷,卻也不該違背天倫法常!
“無常總領作為冥府高官,知法犯法,判官,你說如何定奪?”
“根據天罰,確實要流放凡界,念在親自緝捕和數千年來的恪守職責,理應從輕發落。就去十八獄接受每一獄層的懲處吧!”
判官一向是非分明,功過相抵,白無常就此被拉去了十八獄層,沒有十八個輪迴常年是不可能回來了。
“至於你,就直接焚滅吧!這也是你自己招致的業孽!天罰不容反抗,你的業力迴轉至今,已經無法投胎做人,不如就此了結!”
“不要!”
小美又如何可以接受這樣的結果?
焚滅?
那和當初被拋進業火有何區別?
“你不要再負隅頑抗,抗命不遵,強制執行,你可能會更痛苦!”
“不要!求你了,我還想再待在這兒!”
“除非,你真的痛改前非,我們可以破例讓你留守在冥界,擔任清屍人!”
清屍人?
小美當然清楚這是怎樣的職位,雖然更像是勞改犯乾的活兒,但是,能夠不被焚滅魂識,就還有機會翻身!
“謝冥王大人!”
判官雖然覺得不妥,但是他也不是一個不懂感情的人,這孩子,也著實夠可憐的!
要是自己遇到那些事,恐怕也不會輕易饒了他們吧!
算下來,幾百年裡,對他出手的那些個人也都累積了不少罪孽,業力迴轉下,也早都被焚燒了!
周天明渾渾噩噩的,回到了家。
“小美,我對不住你。恐怕給你燒紙錢都沒用了吧!”
周天明看著家裡留下的都是她存在過的痕跡,亂糟糟的沙發,遙控器被隨意扔在地上,那些吃完的零食,和還剩一下的薯片...
“我真是太沒用了!變成鬼之前,也是一個普通的女孩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