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多小時後,高彬帶著小六在一家小飯館跟順子見了面。
順子,大名高順,是高彬的親堂弟,早年也受《少林寺》影響,棄學離家去少林寺學武,據說他沒能去成少林寺,卻在路上遇見了一個高手,看他根骨不錯,教給了他幾手功夫。
幾年之後,高順回到青港,手下還真有了幾套野路子,打架很是生猛,但不知道受了什麼刺激,精神變得有點不正常,曾經幹過一件駭人聽聞又匪夷所思的事情,有一天他在大街上走的時候,一隻草狗衝著他狂叫,還追了他好幾米,這惹惱了高順!
按說,就這樣一條瘦骨嶙峋的草狗,手上有幾手功夫的高順想要弄死它非常容易,隨便弄個磚頭子砸死它,或者直接扭斷它的脖子都不是難事。
匪夷所思的是,高順竟然選擇了一種不可思議的方法!
他竟然把草狗撲倒在地上,對著狗脖子一陣狂咬!把狗脖子咬的血肉模糊,自己也弄了一身一臉的狗血和狗毛!
草狗嚇得狂蹬亂叫,但是它又怎麼可能是高順的對手,被高順死死的按住,一副不把它咬死不罷休的狠勁!
周圍路過的群眾實在被這種恐怖的景象給嚇暈了,有人報了警,警察出警的速度夠快,高順的牙也不太鋒利,警察過來把高順按住的時候,那隻草狗已經被咬的奄奄一息,只剩下出氣,沒有進氣了。
如果經常再晚來幾分鐘,這隻草狗肯定會被高順活活咬死!
滿嘴狗血的高順被警察逮走的時候,高順還朝著已經快死的草狗怒罵:“你等著,下回再敢衝我叫,我非得咬死你!”
因為這次的人狗撕咬大戰,高順一戰成名,從此有了“高瘋子”的綽號。
本來,龍振義看著高順有點拳腳功夫,還想把高順收在手下當個小弟,但是出了這事之後,龍振義就跟高順劃清了界限,這小子是個精神病啊,得不住哪天再把自己給咬了!
高順沒有什麼正經工作,整天在身上揣一把不知道從哪裡弄來的三稜刮刀,就靠著碰個瓷訛點錢,也不多要,三十也行,五十也可以。
很多人都認識高順,知道他是個神經病,訛的錢又不算多,一般人就都給他了。
高彬也不願意跟他多聯絡,但是覺得他能打架,有一股不要命的瘋勁,而且畢竟是自家堂弟,所以經常給他點錢,偶爾帶他喝喝酒,逛逛窯子。
因此,高順對他這個堂哥非常感激,接到堂哥的傳呼,立馬就趕了過來。
來到飯館,看到高彬這副慘樣,高順的眼睛立刻紅了,把三稜刮刀一把從懷裡掏了出來,叫道:“哥,誰打的你,給我說,我去捅了他!”
高彬擺擺手:“兄弟,咱們先喝酒!小六,把酒滿上!”
小六給他們二兩一個的玻璃酒杯裡倒滿了五十多度的紅高粱。
“兄弟,走一個!”高彬端起了酒杯。
“哥,幹了!”高順豪氣干雲。
高順的酒量一般,一杯酒哐當幹了下去,立刻就有了點醉意,眼珠子紅的更厲害了。
小六又給他們滿上了酒,高順端起酒杯,叫道:“哥,再乾一杯!”
高彬連忙拉住高順的手,他知道,再乾一杯,高順可能就沒法幹活了,一杯酒就正好,說道:“兄弟,這杯酒先擱著,哥哥我被人給打了,你給不給我出這口氣?”
高順猛地放到桌子上,叫道:“哥,你就給我說是誰吧!”
“還能是誰?***陳偉!”提起陳偉,高彬的聲音也提高了八度。
高順冷笑道:“是***陳偉啊?我早就看他不順眼了!那次在電影院門口碰見他,這小子還學洋鬼子穿西裝皮鞋,***,一看就是帝國主義的走狗,千刀萬剮的走私派!這種人活著,就***給咱們社會主義抹黑!哥,你放心吧,你給我說那小子在哪裡,我去捅了他!”
“順子,他剛才在碼頭倉庫打得我,這會還可能在那!”
“哥,我明白了。這杯酒給我在這裡溫著,待我割了那廝人頭再來飲這杯酒!這就叫,溫酒斬華雄!我就是關二爺!”高順大聲叫道。
旁邊桌子上也會兩個打扮的流裡流氣的小混混,聽到高順敢自稱是關二爺,立馬怒了,一個小子叫道:“草!你是什麼東西,還敢說自己是關二爺?”
高順立刻握著他的三菱刮刀走到旁邊桌子旁,鎖著眼睛問道:“誰***不服?”
兩個小混子看著高順這股瘋勁,一時沒敢動。
高彬撇撇嘴叫道:“趕緊滾蛋!這是高順!”
“高順?高瘋子?”一個小混混臉色蒼白的叫道。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另一個混子趕緊道歉,扔下五十塊錢,拉起臉色蒼白的混子馬上走了。
看著兩個小混子倉惶逃走的背影,高順仰天長笑:“哈哈哈……你這廝,先饒你們性命,如有下次,定斬不饒!”
“哥,咱們走,去斬華雄!”高順亢奮的對高彬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