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強剛進辦公室,就聽到幾個同事在一起憤憤地討論著什麼,看來最近比較閒,又在一起八卦了。
搖了搖頭回到自己辦公桌,倒了杯水,喝下了幾粒藥丸,最近胃又不舒服了。
放下杯子,把藥瓶放回包裡,發現包裡多了一個玩具毛絨小熊,不是說帶給馨馨玩嗎?什麼時候給裝他公文包裡了?隨手拿出來放在辦公桌抽屜裡。
“哎,老明,你家兄弟幾個也不少,有…兄妹五個吧?”同事老何回到自己座位上,還沉浸在剛才的唏噓中,抬眼看向對面的明志強,問道。
“嗯,怎麼啦?”一邊翻開圖紙校對著。
“唉,我跟你說,剛才張姐說的是她一個朋友家的事,她那個朋友一家人元旦那陣不是去泰國玩嘛,這不,正趕上曼谷跨年的那場爆炸嗎?”
“聽說了,新聞裡有報道,可沒說裡面有中國人?”
“啊,不是,不是,張姐的朋友一家只是受了點輕傷,主要是受了驚嚇。可是這夫妻倆回國沒幾天卻出了車禍,就剩一個女兒了,你說這,恐怖分子襲擊都沒事,沒想到……”
“節哀!”
“啊?是挺不幸的,不過我也不認識這人,就張姐一朋友。啊!其實我不是說這事,瞧我這給繞的!我是說,她朋友的女兒今年剛大學畢業,那天不在車上逃過了一劫。”
“老何,這張圖紙資料對不上,你要不要再核一遍?”明志強在圖上作了標識,遞給老何。
“啊?有問題嗎?我回頭再核下,你聽我說完嘛!”
“你說,說重點。”
“噢,噢,其實就是那個可憐的女兒,含淚去領父母的死亡賠償金,結果碰到一群極品親戚。因為按照《繼承法》沒有立遺囑一律按法定繼承算,那麼配偶、子女、父母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擁有相同的繼承權。因為那女孩的爺爺奶奶目前健在,跟那女孩手擁同等的繼承權,不知從哪打聽到了訊息,在自己別的子女的慫恿下要求繼承兒子的遺產。”
“按法律規定,她爺爺奶奶可以繼承他們家三分之一的財產,包括他們家的房子。小女孩現在是孤苦無依,多沉重的打擊呀!現在正在尋求法律幫助呢,可惜,同情憐憫大不過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除非親情合解。”
“這做父母怎麼有點……”
“冷血,無情,貪婪,是不是?其實主要是女孩的那些叔伯們慫恿的,不然倆老人那麼大年紀,白髮人送黑髮人傷心著呢,怎麼可能想要兒子的財產?見財忘親!張姐那朋友要是生前立了遺囑,可不就沒這麼麼多事了!”
“所以你剛問我的問題,我明白了。你放心吧,我家的人都很好,絕對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再說了,你這麼說不是咒我嘛,該罰!”
“哈哈,呸!呸!呸!當我沒說,我這不是想起你以前買房時的為難事情嗎?”
“沒啥為難的,那時農村收入低,供我上個大學都不容易了,哪裡來的閒錢,我能理解。”
“還是老明想得開,好了,我去忙了。”
長安關掉監控屏,想要說服明父立遺囑看來真是有點難,他堅信爭奪遺產的事情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他相信親情。
十年後,他的兩個大哥如果還健在的話,也許會念及親情,能鎮住那些貪婪自私之心,可惜十年後他們也不在了。
如果讓他知道十年後的事情,他興許會改變主意的。
“小珞,可以這樣操作嗎?”
“可以,但是,對於明父來說這是未來發生的事情,所以不是記憶。你傳送給他的影像對他而言,就象是做了一場比較真實的夢。是否能改變決定,還是在於他自己。”
“總得試試。”
明父中午都會在辦公室小憩一會,長安決定選在這個時段。
辦公大樓門前盡職盡責的保安大叔有點難搞,長安只好用隱匿潛進辦公樓,趁著明父睡著,五分鐘傳完了影像。
在這個中午,明父做了一個長長的夢,夢中他得了胃癌,晚期。
十年後他的妻子生病去世,他見證了那場遺產爭奪戰,夢中他就象一個局外人只能看著,女兒倒在血泊中的畫面深深地刺激著他,他大喊著卻沒人聽得到。
直到同事推醒他,才驚覺原來是一場夢,一身冷汗,夢中一切歷歷在目。
明父忙拿起手機,給妻子和女兒分別打了電話,聽到她們的聲音才定下心神,都是夢!
一定是上午聽到老何講的事情,才做了這麼詭異的夢,一定是!
回到家,明志強把中午的夢跟妻子講了一遍,那些情節就如同真實經歷過一樣,明母聽後,有些憂心忡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