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歌能都能唱出“哲理”來,瑪德,你怎麼不去當哲學家?
馬文沒由來的生氣。
李茉突然問道:“我和星光的合同還有多久?”
馬文愣了一下,“還有差不多四個月!”
說到這,他似乎意識到什麼,好半天才道:“茉茉,你可想好了,成立自己的工作室有好處,但也有壞處!”
“公司的資源不是那個個人能比的!”馬文意味深長的道:“而且你有可能變成公司的對手!”
“你知道的,公司從來都是公平競爭,哪怕你曾經為公司付出不少,但站在競爭的位置上,公司也不會是手下留情!”
李茉看了馬文一眼。
馬文是公司給他配的經紀人,這幾年總的來說,還算是盡職盡責,就是這個嗅覺太差,老是撞在人家安然槍口上。
現在還用這種話提醒自己,難聽點其實就是在威脅自己。
李茉沒理他,轉頭看向窗外,本來她像是走的時候,如果馬文上道的話,帶他一起走。
自己好歹也是一線頂流,自己主動要求去創藝的話,人家多少要給點面子,簽下馬文也不是問題。
可現在看來,是自己想多了。
馬文又道:“你考慮清楚了嗎?”
李茉點點頭,“馬經理……星光已經不是從前的星光了!”
她轉過頭來看著馬文,“你剛才所說的東西,我都清楚,可星光娛樂先把自己的事搞明白在說吧!”
“林當被安然弄的離職,羅真被打的一蹶不振!”
“整個製作部的人給人寫歌的時候,先打聽安然最近會不會出歌?”
“星光現在這種情況正常嗎?”
馬文不吭聲,李茉說的一點沒錯。
不僅是製作部的,星光娛樂現在所有要發歌的歌手,事先都會再三確認安然最近會不會發歌。
如果又確切訊息,寧願空過這個月,等到下個月在發。
安然已經恐怖到這種程度。
馬文沉默了片刻道:“如果你一定要走,那下個月的歌就是你最後一首歌!之後公司也不會在給你安排通告。”
這是簽下李茉時候合同裡著名的,一年至少三首歌。
李茉現在這才是第二首!
果然現實啊!
李茉微微點頭道:“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