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快了,真是不可思議!”解說員讚歎道,“我發誓從來沒有見過比‘超音速’更快的,噢,你說‘超光速’嗎?那我可就看不見了……”
比分是1:1。我就去
程飛直接把籃球甩給了跑過來的“死神”。德國人持球后,神‘色’冷漠地轉身就衝,對方的“鋼牙”立即追防。德國人倒是很冷靜,腳步一頓,胯下換手,正要變向,手裡的籃球突然就不見了!
真是快!“超音速”掏球的動作,連跟在後面的程飛都沒有看清楚!
“鋼牙”抓起籃球,掄胳膊就扔向前場。“死神”臉‘色’慘白,卻並沒有轉身去追,而是一邊往前走,一邊嘴裡大罵:“FUCK!FUCK!FUCK!”他完全沒有想到對手會來背後偷襲,在以往的比賽當中,球員遵循的是單挑的模式,如果出現有聯防或者夾防的態勢,就是有悖於地下籃球的‘精’神的。
可是,地下籃球接近於無規則,再埋怨也沒有用。
程飛倒沒心思去聽“死神”開罵,“超音速”突如其來的斷球,然後轉身就是奔前場快攻,著實讓程飛大吃一驚。他原本是最靠近後場的人,可“超音速”帶球的速度如此之快,竟然超過了程飛!
自從在國內接受張主任的教導後,防守的概念便深入程飛的內心。在他的理念裡,無論對手處在多麼有利的位置,甚至自己處在多麼危險的位置,也要出手干擾乃至阻斷對方的投籃。防守,就是要有始有終,從頭到尾。
出於這種本能的反應,程飛疾速扭轉身體,朝“超音速”衝了過去!
“超音速”的速度猶如閃電,靠的是極快的頻率;而程飛則步伐奇大,爆發力一流,大概“超音速”在躍起扣籃的時候,也沒有想到對手的反應如此之快。兩人幾乎是同時跳到空中,程飛從斜側飛過來,單手想要打掉“超音速”手裡的籃球。
但是,他仍然低估了對手的速度。
就差那麼一點點,程飛的手剛剛揮過去,“超音速”雙手扣籃入筐!
因為,他幾乎沒有做拉桿蓄力的動作,跳上去之後直接就往籃筐裡面放。動作欠缺了飄逸或者力度,卻也流暢靈活。這一球,把比分拉到了1:2。
“守‘門’員撲球沒有成功!”解說員幽默的解說頓時引起了場內的一片鬨笑。
程飛冷著臉,走到場外去發球。開場以來,他真的像個守‘門’員,幾乎就沒有過半場。德國人之前說由他來對付“超音速”,可明顯在速度上不是一個量級,“死神”過於注重進攻,把防守置之不理,程飛就成了擦***的。
他幾時打過這種窩囊的比賽?
接下來,依然是“死神”玩單挑,但是“音速超人”這支隊伍並不傻。論單挑能力,“超音速”也很難防住德國人,但是往往有兩個人參與到防守當中來。這種夾擊非但沒有讓德國人意識到傳球的重要‘性’,反而‘激’起了鬥志,頻頻試圖突破扣籃。
程飛完全成了遭到冷落的配角,只能待在中場附近,看著“死神”玩技術。
“嘿!矮子!”德國人‘操’著不算地道的美語說著髒話,“有本事別從後面偷襲,你很丟人,知道嗎?我看你‘混’不下去了,兄弟!堂堂正正地跟我來一次單挑,我可以讓你輸得***都得脫下來!”
“好!好!”“超音速”只是一味地冷笑,絲毫不放鬆對德國人的防守。
他曾經是南美最為耀眼的天才運動員,不過不是籃球方面的,而是田徑。早在十六歲那年,就包攬了多項世界青少年組的短跑冠軍,被寄予了極高的期望。首選更新最快的如今,他出現在美國地下籃球界,掀起了一陣速度的風暴,“音速超人”也成為今年能夠衝擊冠軍的一支強隊!
“死神”的控球速度非常快,換手、胯下極其熟練,但是“超音速”的重心始終保持得很穩,這讓程飛再次歎服。看得出來,“超音速”也是經過相當正規的訓練,而且各方面的基本功都很好,這與純粹追求華麗與兇猛的“死神”是完全不同的。
德國人兩次嘗試突破,都因為有“鋼牙”的協防,很難找到縫隙。
程飛站在三分線外,焦急的盯著“死神”。他現在完全被對方放空了,如果德國人現在就傳球,勢必就造成極為Open的攻擊機會。但是,這是A—Top的舞臺,是展示個人能力的舞臺,“死神”早就說過,他是不會放棄這個機會的……
即使,要付出失敗的代價嗎?
德國人一個極其華麗的帶球旋轉,中途不可思議地變向迴轉,依然沒有甩開“超音速”。“死神”這次沒有再猶豫,竟然低頭猛衝,撞開了對方!
A—Top與其他地下籃球一樣,號稱“無規則籃球”,但這只是噱頭而已。中國有古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一般的走步、起跳、出界這樣的規則,還是必須遵守的,只是在很多職業比賽會重視的方面,比如打手、撞人,程度和範圍放寬了許多。這些都是不成文的規定,而且沒有裁判給予懲罰,觀眾的噓聲就是最大的懲罰。
在A—Top,懂球的人更多,不需要噓聲,各人自然心知肚明。
“死神”無法晃開“超音速”和“鋼牙”的聯防,選擇強行撞開對手,實際上已經是黔驢技窮了。各位可能要問,程飛在剛進入“獨立星球”,與“死神”對峙的時候,為什麼德國人的突破技術如此突出,今天卻發揮不佳?當然,一山更比一山高,籃球的技術動作,沒有超出人類想象的,業餘球員和職業球員也許在技術動作上差別不大,但是身高、力量和速度的加成是可怕的,當程飛進行了一段時間的訓練後,他對於“死神”的那一套技術動作,已經不覺得詫異了,那就是放大版的街球王弗蘭克斯而已。徒有‘花’哨,並不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