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貢派出所所長姓呂,早就已經下班了,此刻估計正在老婆孩子熱炕頭。
值班是輪值,所長是領導一般不會參與值班,除非是某些特殊情況,比如有專項行動或者提前得知有領導來檢查。
像陳益這種不打招呼的,極少。
在接到下屬電話聽到陳益的名字後,所長寒毛都起來了,抓起衣服就往外跑,在門外蹦蹦跳跳的穿鞋,頗為狼狽。
“出大案子了嗎?!”老婆的聲音在客廳響起,孩子也從臥室伸頭看。
丈夫和父親是警察,他們都已經習慣。
“沒事!有巡視員視察!”
留下一句話房門關門,老婆也沒在意,繼續看電視。
開車到了派出所,呂所長慶幸自己今晚沒喝酒。
本來在家裡是要小酌一杯的,但眼皮直跳就放棄了,冥冥中的事情有時候還真說不清。
“呂所!”崗亭警員連忙走出。
呂所長邊走邊問:“來了多少人?”
警員:“六個!”
“知道了。”呂所長快步進大廳,一眼看到了坐在那裡的陳益,沒有警員陪同,大家都堅守在工作崗位。
“陳巡。”呂所長笑著遠遠伸出手。
陳益站起身寒暄認識了一番,隨後雙方進了辦公室。
直到陳益離開,大廳裡的值班人員方才敢竊竊私語,最終拿出手機搜尋陳益的名字,詳細瞭解履歷。
“三十歲出頭就副廳了,這也太快了吧。”
……
“不是實權職位,還好還好。”
……
“警部的副廳,比實權還嚇人,到了地方誰敢小看啊……再說還兼任陽城省廳刑偵總隊的副總隊長呢,誰說沒實權。”
兩人聲音越來越小,猜測對方因何來東黎,總感覺不可能單單巡視,最主要的是把特案組都拉來了。
近幾年,東黎好像沒什麼影響惡劣的大案子,也沒有重大懸案擱置。
聊著聊著,轄區內出現糾紛,兩人迅速通知同事出警。
所長辦公室。
陳益阻止了所長泡茶,先是聊了聊值班期間的小細節,無傷大雅,隨後問起關於餐飲聯盟的事。
“餐飲聯盟?”呂所長有印象,“這段時間確實接到過幾次餐飲商戶的報警,他們反應有不三不四的人來店裡強制要求加入聯盟,並收取會費,就和前兩年的餐消聯盟差不多。
不過這夥人挺小心的,抓不到把柄,很難處理。”
民間組織收取會費在法律上是允許的,前提是需要滿足相應條件。
第一,合法註冊。
第二,收費標準合理。
第三,自願原則。
第四,公開透明。
等等。
陳益知道,餐飲聯盟敢出現應該是部分甚至全部滿足了條件,只不過在具體行事上有所擦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