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法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條第六款之規定:已為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基本事實無須舉證證明!
所以關鍵點就在於,這份判決書有沒有生效。
二審判決一般是什麼時候生效呢,這個問題你看很多的律師說法或者普法文章,都各有各的說法。
比如有的說判決後十日內生效,這就完全把二審和一審給搞混了。
也有的人說收到二審判決書後生效,這個話並不錯,但有瑕疵,事實上二審判決什麼時候生效,並沒有特別確定的規定。
一般來說應該是這樣的:最後一個當事人收到二審裁判文書之日。
現實和不同,現實中民事案件一般很少有宣判這個環節,原因大家也能想到,為了節省法官的時間。
一般都是這樣的程式,大家去起訴,然後調解不成開庭,開完庭了大家各自回去。
等判決出來了,打電話通知伱去法院取判決書,也就是說,影視劇中那種很刺激的當庭判決,現實中基本不會有。
這裡面還牽扯到了其他問題,比如有的人沒參加庭審,是缺席判決的。
那判決書也不會有人來拿,怎麼辦,那就得公告送達,所以如果公告送達的話,這個生效時間以公告期滿為止。
判決生效時間其實很有意思,很多人不以為然。
舉個例子,一對夫妻要離婚,有一方出軌了,這雖然不算重大過錯,但實務中也會認為是過錯。
那好,法院判了,財產也分割好了,另一方可以分到大部分財產。
好了,一審判決十五天生效是吧,大家安靜等十五天就行。
但是,這十五天裡沒出軌那方發生意外死了,那情況就發生變化了。
因為他死的時候離婚判決還沒生效,所以兩人還沒離婚,那作為配偶就有權利分到遺產。
這就是生效時間的重要性。
而現在,因為是宣判過,所以自然是生效了。
工作人員仔細對比之後突然開口道:“唐方鏡?你就是那位唐方鏡律師?”
老唐笑著點點頭道:“是我。”
工作人員同樣笑道:“怪不得呢,我剛剛看這份判決書都被那個數字給嚇著了,我們這也以前還沒判過這麼高的賠償金額呢。”
“唐律師,你這還真是和傳聞一樣,這邊判下來,馬上開啟下一輪訴訟,真的,律師能做到這個程度真的很厲害!”
“再審申請回執我給你開,審查應該不會時間太長,畢竟都是我們這判的……”
把相應的回執遞給老唐,老唐隨即帶著崔正宇離開。
“唐主任,那接下來我們幹什麼?”回酒店的路上,崔正宇開口問道。
他還是很想知道老唐嘴裡那個“大活”是什麼意思。
老唐聞言道:“當然是等著啊,等著把專利權糾紛做完,好不容易來趟最高法,那該做的案子都得做了。”
“不然就得跑下一趟,給你們公司省點錢。”
崔正宇其實很想說我們現在不擔心這點錢,但想了想還是閉嘴,沒有唐律師,騰飛這次估計就完蛋了。
半風險代理,除了之前的固定金額之外,還要根據約定的比例來支付律師費。
這也意味著騰飛要在這之後付給騰達近九千萬的天價律師費!
但崔正宇覺得太值了!
相比起騰飛的收益來說,這點錢根本不算什麼,甚至於崔正宇都想主動提高律師費!
真的,就這麼離譜,收錢的那邊還沒說什麼呢,給錢的這邊卻想著能不能多給點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