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昨天取保的人,今天直接就動槍了,這是個什麼概念!
原本就因為那個三十一個案子,搞得林城這邊風風雨雨的,也就是高院那邊還沒有下定論,所以暫時還算穩定。
結果,這轉頭就弄出了這麼大的事。
所以來的路上所有人都只想一件事,唐方鏡可千萬不能死在常綠縣!
只要人沒死,那一切都還好,人死了,那常綠縣肯定要地震的。
幾個民警已經佩槍,開門後留一個人疏散人群,其他人趕緊去找唐方鏡。
事實上也不用找,人群中就是了,然後,進來的民警也被裡面慘烈的一幕給驚著了。
“唐……唐律師,你別動了,你你伱……救護車呢,怎麼還沒到啊!”
任誰看到有人在那裡調整自己的腸子位置都會頭皮發麻,這和有沒有經驗無關,純粹是一種下意識的反應。
“警察同志來了,給你們添麻煩了,這個沒事,我學過醫療急救,止血帶已經捆好了,就是剛剛直接塞進去的,還有一些在外面,這會兒調整一下。”
裡面的老唐聞言呵呵笑道。
失血過多導致他的臉色愈發蒼白,但依舊很淡定。
民警也不知道說什麼,左右看看,隨即過去將丁得水直接控制住。
對,就是那種直接按倒在地,雙手反背身後上手銬的控制。
這會兒可不管什麼了,捅出了這麼大簍子,丁得水早已經被人恨死了。
有的民警去查監控,有輔警則去和現場人員交談,順便看看他們拍的影片。
這一看更加懵逼,這人真的是律師嗎?上次是誰說他已經快要死了啊?
這猛的都有點不像人了吧,肚子上中了一槍,居然還能忍著痛訓斥對方,還能耍心機一步步接近,然後奪槍踹人。
就算是接受過專門訓練的特種兵也不過如此吧……就這你說他是律師?
莫名的,年輕輔警心中出現了一個想法,就這位唐律師,如果哪天開庭,法官判決不如他意,那直接可以在法庭上開無雙的……
正想著呢,突然聽到自己的師傅發出了尖銳的爆鳴聲,扭頭一看,那個猛男暈倒了……這救護車咋還不到!
救護車終於到了,老唐和丁得水都被送往了醫院。
不要誤會,丁得水原本的那些事,要麼是有期徒刑頂格判,要麼已經夠得上無期了。
出了這個事,稍微有經驗的人都知道,這人已經一隻腳踏進了鬼門關。
他癌症晚期又能如何,死刑立即執行可不會管這些。
甚至可以說,如果真的判了死刑立即執行,而在執行前如果他重病快死了,那首先要做的是對他進行救治,而且這個時候的救治是免費的。
然後等這個人治療的穩定了,再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聽起來好像在脫褲子放屁,但這是法律的意義所在,死刑犯在執行死刑之前依舊是人,享有《憲法》規定的生存權。
以前就有過類似的例子,很極端的例子,第二天要執行死刑了,結果罪犯重病,人快不行了。
那看守所必須得全力救治,畢竟死刑執行前死在看守所,那都要擔責任。
而在看守所還救不了,最後轉移到了醫院,由專門人員看守,專門進行食物配送,治療了十天情況穩定了,然後……執行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