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書宣讀完,審判長開始詢問劉燕。
“被告,公訴人起訴書中指控事實是否存在?指控罪名是否成立?你是否主動認罪?”
劉燕回頭看了看唐方鏡,她在這種場合下緊張的都說不出話來。
但是法官的例行詢問是不可避免的,這畢竟不是民事案件。
終於劉燕還是想起了唐方鏡之前教的話,開始一個一個回答。
“指控事實確實存在,但是指控罪名並不成立,我當時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我沒有主動認罪。”
劉燕的話基本上已經說明了今天唐方鏡的辯護思路,很簡單,你打你的,我打我的!
故意傷害的行為存不存在,那肯定是存在的,又有影片證據,又有人證物證,非常的清楚明瞭。
如果沒有正當防衛因素的話,這案子直接可以在看守所用刑事速裁來完成,案件事實太清楚了。
所以唐方鏡壓根不準備在這方面花力氣,你就算是費盡心思從程式上找到突破口又能如何,證據收集程式有瑕疵,不代表證據就完全不能使用了。
所以對方在故意傷害這方面隨意指控,無所謂的。
而唐方鏡只從正當防衛的角度來辯護,這就是“你打你的,我打我的”。
公訴人開始提問了,唐方鏡集中起了精神。
確定故意傷害的問題隨便對方問,唐方鏡只重視其中一點,那就是李梓心等幾人要求劉燕脫衣服,並且在那之後上去拉扯對方衣服,導致衣服破損的行為。
當然,這其實也是一個坑,他根本沒打算從無限防衛方面進行辯護。
僅僅靠著拉扯衣服的動作並不足以認定那倆男的正在或者預備進行強姦……
這就純粹是給公訴人挖的坑而已。
“被告,李梓心的彈簧刀,在你撿起來之前,對方有沒有拿出來過?”
“沒有。”
“被告,李梓心等六人在對你進行圍毆之時,有沒有使用其他東西?”
“沒有……”
公訴人詢問其實就是我們說的明知故問,也不要說這行為咋樣,公訴人就是要證明你這個人犯罪了,這是人家的職責。
前面的問題都沒有出乎老唐的預料,結果公訴人突然問出了一個問題。
“被告,李梓心等人對你進行撕扯衣服行為之時,有沒有侵害性的動作?”
啊?劉燕一愣,她不知道怎麼說,老唐已經開口了:“反對,公訴人正在對被告進行誘導式發問!”
誘導式發問,又是一個刑庭中被吐槽無數次,但總有人使用的辦法。
審判長開口道:“反對有效,公訴人不得進行誘導式發問。”
鄧輝皺了皺眉,隨即道:“公訴人詢問完畢。”
老唐笑了,果然對方真的掉坑了,以為他是要透過無限防衛權來進行辯護。
這個辯護工作自然會做,但核心並不在這裡。
“下面進入舉證質證階段,請公訴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實提供證據。”
鄧輝看了看對面的唐方鏡,隨即開始舉證。
“證據一,事發之時廁所附近的監控影片……”
然而,讓他沒想到的是,對面的唐方鏡直接就道:“對該份證據的合法性,與案件的關聯性,以及客觀性均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