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鬥結束了。
藤田剛被沈煉轟殺。
賈樂山被唐竹權洞穿腦殼。
史天王被燕南天一劍落七星。
賈樂山那四個高手下屬,被馮素貞沉到了海底,沒有半分手下留情。
對付倭寇不需要手下留情。
陸地上的盜匪可以關起來,讓他們去開路搬石頭,稍稍有幾分價值。
俘虜倭寇有什麼意義?
難道讓他們在海島之間修橋?
就算讓零零發、朱停、許笑一、王憐花、虛若無、劉伯溫合力設計,也設計不出能連線海島的巨大橋樑。
留著有什麼用?
除了浪費糧食,沒有別的價值。
總不能放虎歸山吧?
難道用朝廷的賦稅養著他們?
就算有些人願意,沈煉肯定也是不願意的,沈煉就是要對倭寇
——趕盡殺絕!
——看到多少殺多少!
事實上,陸地上剿滅盜匪,給他們活命的機會,除了壓榨價值,還為了削弱他們的反抗之心,告訴盜匪們,投降了還有活路,負隅頑抗必死無疑。
倭寇不需要這種勸降。
炮火轟殺,有多少殺多少,殺完了扔海里餵魚,或者連同營寨燒燬。
唐順之顯然也是這麼想的。
他可不是什麼腐儒,這傢伙是歷史有名的狠人,單人獨槍就敢衝擊倭寇集結的船隊,妥妥的孔夫子掛腰刀。
唐順之在外面清掃倭寇。
沈煉在蜂巢島清點收穫。
金銀珠寶之類的無甚在意,只不過清點過程中,沈煉遭到突襲,把七八箱子金銀扔到半空打碎,銀兩散落到了整座蜂巢島,士卒清理俘虜時,記得把這些銀兩找出來,然後全部上交!
必須上交!
至少軍法的要求是上交。
如果藏起來讓沈煉發現不了,沈煉也沒什麼辦法,畢竟沈煉不是專門帶兵打仗的將領,對軍事不怎麼精通。
唐順之對軍事很精通,但沈煉的爵位比他高,而且沈煉是捕快,比他擅長抄家尋寶,所以唐順之也沒辦法。
就算鬧到六扇門,讓六扇門捕神郭不敬宣判,郭不敬也滿腦子漿糊。
讓朱元璋評判……
呸!
這麼點兒小事,也配放到皇帝的龍書案上?你以為皇帝時間很寬裕?
沈煉拿起一座一人多高的珊瑚,心說這玩意兒不錯,這東西有典故。
什麼典故呢?
石崇和王愷鬥富的故事。
王愷身為國舅爺,鬥富的時候卻被石崇碾壓,皇帝看不下去了,賜給王愷一座二尺來高的珊瑚樹,王愷拿到石崇府上顯擺,表示你有這種寶貝麼?
石崇不屑的用錘子砸碎珊瑚,在王愷鬧起來的時候,石崇讓下人把家裡的珊瑚搬出來,最小的也有三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