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遠的腦海之中可是記錄著上一世一整個世界的曲子,他想要寫歌實在是太簡單了,直接抄錄就行了。
一首歌寫出來用不了幾分鐘的時間,別說是明天交歌了,就是當場給都可以。
不過因為涉及到轉賬和合同的事情,今晚肯定是趕不及的,只能等到明天了。
“我明白了,我現在就讓人加班弄一個電子合同,你給我一個銀行賬號,我明早一上班就給你打款。
對了,除了告訴你寫歌的物件外,需不需要提供其他的資訊。
比如歌曲的風格和立意什麼的?”劉建寧有些擔心的問道。
畢竟一首歌一百萬,還給40%的版權分成,這麼高的價格,還是得仔細一點的好。
要不然到時候給了一首不合適的歌,又要掰扯,總歸是傷和氣的。
現在的秦遠可是他們天娛傳媒的財神爺,沒有什麼東西能比跟秦遠擁有一個友好的合作關係更重要的了。
“不用了,只要知道是給誰寫,我會自己去調查的。
你放心,我寫的歌,一定會讓你妹妹滿意的,不然我不收錢!”
秦遠自然知道劉建寧在擔心什麼,他不就是擔心自己一旦收了錢就會隨便糊弄一下麼。
他的擔心也是情理之中,畢竟這個世界不講信用的鳥人還是很多的。
不過這種情況在他這裡是絕對不存在的,他不僅不會隨便的糊弄,還會格外的用心給劉若琳挑歌。
畢竟劉若琳作為除了何思彤之外,第二個唱他歌的人,她就是一塊活著的廣告牌。
他給劉若琳寫的歌越好,傳唱的越火,對他的好處就越大。
不說別的,他的名氣肯定會更大。
現在他再怎麼出名,在常人的眼中不過就是一個會唱歌的騎行博主罷了。
可一旦劉若琳唱火了他的歌,那他的身份將會立刻變成知名的詞曲家。
這就如周董和方文山之間的關係,不可否認方文山寫詞很好。
但是他之所以火,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周董的歌把他帶火了。
他的詞成就了周董,周董的曲帶火了他,兩者算是相輔相成的關係。
而他跟劉若琳之間的關係也差不多,李若琳想要借他的歌穩固自己天后的地位。
他自然也想要借劉若琳這顆大樹,將自己的金字招牌徹底打出去了。
到時候跟別人要價的時候,他也就能夠更加的有底氣了。
所以他就是糊弄誰,也不能糊弄劉建寧。
“你小子能不能不要這麼牛逼轟轟的,感覺逼都被你裝完了!”
聽到秦遠如此霸氣的保證,劉建寧搖了搖頭,哭笑不得的說道。
“牛逼嗎?不好意思,情不自禁了,我想要低調的,但是實力不允許啊!”
“.......”
“大爺的,真不想跟你說話了,就這樣了,撂了吧!明早再聯絡你。”
劉建寧一臉無語的說道,隨後直接就把電話掛了。
作為天娛傳媒的董事長,平時都是他在別人的面前裝逼,滋別人一臉。
現在倒好,反倒是秦遠這個小年輕在他面前裝逼,將他滋了一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