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凌晨。
李越今天沒有練武,他揹著包袱,戴著斗笠,手裡拿刀,往城外走去。
他一開始在這座安溪郡城停留的原因是為得到丁建一所修煉的內功。
現在他不但得到了靈鶴功,而且拳腳兵器都各有一門傍身的武功,該離開了。
城中有一些武館他尚沒去過。
去了也就無非再多會一些其他拳腳兵器上的武功。
對實力增長有幫助,但不大。
剩下那些武館館主沒有幾個聽說身懷內力,另外一旦造成內力衝突也是一個問題。
當然,最主要是因為時間緊急,容不得他再多作停留。
從他殺死楊易那天,接近十天左後時間過去,這段時間差不多已足夠朝廷派人調查出事情始末,向天下通緝他。
李越最近兩天也一直心神不寧,他感覺關於的自己通緝或許就快到了。
“最好趕在通緝到來之前離開,否則到時再離開就困難了。”
往城外走去時,路過郡府門口的告示欄。
郡府門口側處,一面告示欄,上面貼著官府的告示,以及一張張朝廷的通緝。
官府多半告示都和民生息息相關。
周圍擁擁擠擠十幾個人,在圍著看。
隨來到安溪郡城時間長了,李越最近幾日他每天凌晨都要來一次,看看關於他的通緝到了沒有,以作應變。
這個時間,恰好捕快換貼告示和通緝的時候。
兩個捕快睡眼惺忪的帶著一卷通緝走出郡府,打著哈欠來到告示欄前,隨手將其中幾張通緝撕下。
這些通緝上面的人已經伏法,沒有必要在貼著。
今日官府沒有新的告示,兩人一個抹漿糊,一個貼通緝。
當貼了兩三張後,來到新的一張。
站在人群之後的李越,看到通緝上的畫像,瞳孔一縮,又掃了兩眼確定之後,沒有再多看,立刻悄悄轉身往小巷裡走去。
“朝廷對我的通緝到了!”
剛才李越看的那張通緝上的畫像,和他有七八分的相似,往下掃了兩眼,又依稀看到了李家村和殺官的字樣。
“不會有錯,那就是我的通緝令。”
李越眉頭微皺,揹著包袱,手中拿刀,腳步匆匆,快速穿行在小巷之中。
張貼通緝,一般會有兩個地方。
一是郡府門口的告示欄,讓住在城中的百姓看,如有發現好立即上報。
二是城門口的城牆上,供兵卒時刻察看搜查來往路人,另外也是讓進出城的百姓看。
一雙雙眼睛都盯著,使被通緝的人無所遁藏。
“兩個捕快在郡府前的告示欄上貼完,就會拿著另一份順著大路往城門口而去。
我必須趕在他們到達城門前出城,否則再想出去就難了。”
李越急忙穿行街巷,往城門口而去。
以防萬一,他之前有刻意認過城中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