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殺你,我心難安,胸中鬱結之氣難出!”
李越目光冷厲,揮刀斬去。
說完,他又咬牙切齒的補充了一句。
“上次你逼我入險境,讓我以身為餌,誘捕張志遠,我早就想殺你!”
和死亡擦肩而過的危險,以及那種身不由已的屈辱感,現在有大好機會殺掉楊易,他怎麼會放棄。
“小子,你可知道我因誅殺大盜夜傷斧有功,已受到朝廷任命,升我入鎮武司做捕快,養好傷後就會起行赴任!
雖是由捕頭重新變為捕快,但進了鎮武司一切就都不一樣了,我不再是沒有品階的小吏,你殺我等同於殺官!”
楊易踉蹌後退,驚險躲過攻擊,神色一下變得惱怒,惡聲道。
“殺了我,你以後就是朝廷欽犯,天下將無你立足之地!
你此後餘生將一直在緝捕和逃亡中度過,直到最後被抓到當眾處以極刑!”
“鎮武司?殺之等於殺官?”
李越聞言臉色劇變,眼中閃過一抹遲疑,攻勢也緩了一下。
雖然官吏二字,一直被人一同提起,但官與吏實際上兩種人。
官是正經接受過朝廷任命的人,而吏則由官聘用在官府中做事沒有品階之人。
整個縣衙能算做官的只有縣令、縣丞和縣尉三人,之前楊易身為捕頭雖手下管著一幫捕快,實則也只是吏。
殺掉一個小吏和殺平民百姓其實沒多大區別!
殺了人後逃脫官府追捕,找個別的地方隱姓埋名生活下來,一直到死都沒有被發現和捉住的人不在少數。
張志遠如果不是他來到此世,說不定最後也會這樣,安穩在李家村度過餘生。
但殺官就大不一樣了!
這等同於挑戰朝廷與皇權!
大乾律法規定,不管被殺之人官職大小,皆視為謀逆犯上!
殺官之人十足十的朝廷重犯,將在整個天下緝捕,一日不抓到處以極刑維護朝廷威嚴,就一日不會罷休,親族都會被牽連!
“這個鎮武司連區區一個捕快,都有等同於官員的待遇……”
李越眉頭緊皺,感到一陣棘手。
他沒有親族不怕任何人被他牽連,但被朝廷和官府滿天下的緝捕,他實在沒有多少信心一定能一直逃下去!
“李越,只要你現在收手,我可以當一切沒發生過!”
楊易臉色蒼白,身上多處鮮血染紅衣衫,他眼中閃過一抹狂喜,氣喘吁吁緩了口氣,道。
他以為李越怕了,語氣一下緩和下來,想安撫李越放過他。
“你拿著這些金銀財寶,隨便你到任何地方去!
李越,你好好想一想,究竟是終日惶恐不斷逃亡逃不了多久被朝廷抓到處以極刑好,還是錦衣玉食的安穩享樂度過下半生更好?”
楊易描繪著美好的一幕,和被列為朝廷欽犯之後的生活做著對比。
他一邊說腳下一邊後退。
“只要我……我能活過今日,我一定要讓你嚐遍人世間所有酷刑再死去!”
眼見李越思慮重重似乎越來越猶豫,事情將成,楊易神色興奮,眼底隱秘閃過一抹陰毒。
“你以為我會那麼蠢相信你的話,把自己的命交到你手裡,指望你日後大發慈悲遵守諾言!”
但忽然,李越猛地一下抬起頭,持刀踏出一步,神色兇狠,言語間充滿殺意!
“我從沒有想過相信你放過你!
剛剛我只是在思考殺死你後該怎麼辦!”
殺官是謀逆死罪,刺殺官員不管成與不成,同樣是被天下緝捕掉腦袋的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