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在的,王五有點失望。
雖說他並不喜歡鰲拜的孫女,因為這會的滿洲女子顏值絕對好不到哪裡去,不存在秀色可餐,也不存在沉魚落雁的說法。
甚至極有可能讓人難以下嘴。
這不是王五自個亂想,又或對滿洲女人存在偏見,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這個事實甚至兩三百年時間都改變不了。
許是滿洲基因太狠緣故。
只是為了抗清大業,王五已經做好犧牲自己的一切準備,包括思想、心理、生理各方面。
蠟燭一吹,衣服一脫,閉著眼睛不都一樣麼。
男人嘛,事業為重。
女人嘛,不能缺,但好不好看不重要,能用就好。
可沒想到他把自個說服了,到頭來連面都沒瞧見就叫人給退了婚,這事擱誰身上不來氣?
擱誰身上不丟臉?
也就是沒瞧著人,要不然指定給對方摞一句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窮啥的。
鬱悶之餘,也覺這事有點莫名其妙。
鰲拜雖然跋扈了些,天真了些,單純了些,但不失為一個合格的政治家。
一個合格政治家怎麼可能會犯這種許出孫女又收回的低階錯誤呢!
要知道這種事是對男方的赤裸打臉,甚至於是將男方的尊嚴野蠻粗暴的踐踏在腳下。
要碰上個火暴性子的,指不定就跟你鰲拜不死不休了。
隱忍些的,也一定會將這羞辱深深藏在心中。
哪怕過去對你鰲少保五體膜拜,誓死效忠,今後也必生異心。
逮到機會必往死裡踩你!
故,悔婚,智者不為也。
更何況他王五不是因為打不過你們才投降的,而是打的你們求他投降的將領。
性質,不一樣的。
這般公然羞辱一名悍將,老瑪法的腦袋叫驢踢了不成。
難道是自己私通內務府米思翰的事叫鰲拜知道了,又或是冒充明軍剁陝西八旗手掌一事東窗事發?
又覺不像,因為這兩件事要暴露的話,鰲拜早就秘密部署捉拿他了。
因而一時王五也想不通。
同時覺得鰲拜為人跟吳三桂比,簡直不是一個量級。
難怪老小子倒臺無人替他出頭,吳三桂造反卻是一呼百應。
做人的差距實在太大。
總不能單純是因為鰲拜的孫女看不上他吧?
對於這個未過門就悔婚的妻子,王五真不知道究竟長啥樣,他甚至連小姑娘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
只知道小姑娘過完年就十四了。
所以現在應該是十三週歲。
這個年紀結婚於這個年頭一點不稀奇,因為滿洲有早婚習俗,燕京的小麻子明年十二歲就能娶老婆,而其額娘佟佳氏生他的時候也不過十三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