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況關係到彼此的核心利益,只要稍微有些心計或經驗,實在是不難聽懂彭嚮明話裡的意思——給自己旗下的藝人寫歌,他是再忙也要寫的,因為那做出來的作品,他的工作室至少也佔了25%的權益啊!
再加上他的作者收益,可以說,雖然歌是拿給歌手唱了,但他能拿40%左右,比歌手的15%還高。
歌手是給他打工的!
但寫給別的歌手,哪怕交情不錯,也只能等他有更富裕的創作精力,寫出來更多的作品,且被他和他旗下的歌手選過一輪之後剩下的,才會流出去。
不然怎麼辦?
給了你,我就只能掙百分之十幾啊!
彭嚮明的歌,賣好了往往就是幾千萬的銷售額,像《聽海》這首歌,將來綜合銷量過千萬張,完全不成問題,購買加點播,那就是至少四五千萬的銷售額。
一個百分點就是四五十萬,更何況差二十多個?
前面人家已經給過一首《聽海》這個級別的歌了,可以說,要說欠人情,也是周舜卿和周玉華欠彭嚮明了,之後哪怕人家出於純利益的角度考量,不會再輕易給歌,也實在是不好怪人的。
一首歌,留給自己人,和給你周舜卿,對於彭嚮明來說,很可能就差一千多萬的收入——給你歌,跟直接給你轉賬有啥區別?
別不服,業界有的是作者寫了歌往外賣的,你收去呀!
為毛《聽海》的銷量千萬張都攔不住,長久下去,未來甚至有希望過一千五百萬張,而同一張專輯裡,其它的歌綜合銷量最高,到現在才剛過五百萬?
在歌壇這個圈子裡,好作品,就是最硬的資源。
低頭沉吟片刻,周玉華忽然說:“其實吧,打從專輯上市,看到《聽海》那麼能打,我就一直在考慮這個事情了,也不怕你笑話,我現在也是覺得,我可能的確是老了,落伍了,跟不上現在年輕人的審美了。”
彭嚮明聞言哈哈一笑,“您可別這麼說,您這才哪兒到哪兒啊!您現在復出,也照樣繼續大紅大紫!”
周玉華聞言哈哈一笑。
這馬屁拍的雖然簡單粗暴,但她顯然很受用。
不過隨後,她卻說:“你就別捧著阿姨啦,我自己心裡有數,跟不上潮流了,就是跟不上潮流了,不是技能跟不上了,純粹就是思維僵化了,一輩子的審美習慣,已經……固化了,很難改。”
她嘆了口氣,說:“所以我在想,可能我也只能送舜卿到這裡了。”
彭嚮明愣了一下,吃驚地看著她。
她說:“我覺得舜卿以後的專輯,我不能再把著不放手了,事實證明,我已經被淘汰了嘛!那在這個圈子裡,我現在最信你!”
“所以你看,我把舜卿的歌手約轉給你,怎麼樣?”
臥槽!
這樣嗎?
彭嚮明是實在沒想到周玉華居然會主動這麼做——在他的印象裡,周玉華一直都是精明且固執的。
他下意識地扭頭瞥了周舜卿一眼。
她雖然表情平靜,但明顯眼睛裡寫滿了興奮——顯然,周玉華的這個想法應該也是第一次說出來,她也是第一次聽到。
而她顯然是無比同意的。
就這麼……親手把這隻小白兔送到我手裡嗎?
彭嚮明端起杯子,藉著喝酒,壓下自己心中的激動——早就想下手了,但周玉華盯得實在是太嚴了,根本找不到合適的機會。
“這樣的話……我當然是高興啊!我一直都很喜歡舜卿……的嗓子。呃……”猶豫了一下,彭嚮明還是決定要在商言商,“但是我的工作室都是連經紀約也要一起簽下來的,所以……恐怕您那邊……”
周玉華又不是外行,她當然明白彭嚮明的意思。
賣力地寫歌把歌手捧紅了,什麼,你告訴我,她賺錢的大頭,商演,我拿不到一分錢?你開玩笑呢吧?
“沒問題!她的經紀約問題,我去解決!小欒跟了我十幾年了,他那邊我肯定能談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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