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又把大叔當成什麼人了?
實現我夢想的工具嗎?
還是供我爬牆的梯子?
可是大叔當初決定幫我寫這首歌的本意,也只是為了哄我開心,想讓我儘快從加試失敗的悲傷之中走出來啊!
當我看到了他對我的價值之後,就要把他當成工具人了嗎?
我怎麼可以這樣?
…………
糾結著,躁動著。
躁動著,又糾結著。
又是好幾天過去,她終於狠下心來,準備來找彭嚮明。
說是自我檢討也好,說是感謝也罷,總之她覺得,自己已經憋悶得受不了了,必須要把心裡的想法都統統說給他聽了。
她覺得,哪怕大叔聽了之後,能冷言冷語地罵自己幾句,都能讓自己感覺心裡好受些,開朗些。
所以,她做好了所有的思想準備,這才跑過來,發現他的工作室裡沒人,也不催促,就在樓道口耐心地等著,準備向他坦白自己在過去這些天的所有想法。
然而,叫她萬萬不曾想到的是,真的來到了這裡,真的見到了“大叔”,僅僅只是他的幾句話,僅僅只是一個玩笑,和自己的一聲“大叔”的戲稱,她忽然一下就感覺自己心結解開了。
是的,一下子就解開了。
忽然一下,她猛地就感覺整個天地都透亮了。
就像是連著下了十幾天的雨,忽然一下出了太陽。
又像是感冒了鼻塞的難受,卻在忽然的一刻透了氣。
那是一種“阿彌陀佛”的感覺。
是啊,糾結個什麼呢?
只要大叔願意為我寫歌,那我就唱啊!
他暫時沒有給我寫歌,那我就等啊!
他會不知道他自己寫的歌很值錢嗎?孔泉大哥都說過了的,他寫給那個大歌星周宇傑的歌,周宇傑直接就給了他六十萬,而且以後還會有銷售分成。
他寫過的歌,都賣了很貴的價錢。
他接的電視劇插曲啊、配樂啊,也都很貴啊!
所以他當然知道啊!
但他就為了哄我開心,就把那首歌,以及好幾十萬,直接送給我了!
他對我那麼好,那我就對他更好不就行了?
我想賺錢,想做歌星,跟我想對他好,一點也不衝突啊!
他給我寫歌,那我就唱唄,就賺錢唄,就當歌星唄!
因為那是他願意給我的呀!
你瞧……這感覺不就一下子就對了嘛!
對了,男人都喜歡車,大叔又那麼帥,肯定也喜歡,等我拿到自己的收入,我就給他買一輛車送給他吧!
有多少錢就買值多少錢的!
只要感覺對了,錢這個東西,又能有多重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