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興義退了三步,卻仍然一言不發,就像是個啞巴一樣。
而司欣的臉色,也逐漸顯得蒼白。
在見到自己父親的腳步後退之後,司欣還想衝上前來搶檔記卷宗。
謝淨輕搖摺扇,一股暗勁兒將人給推站回去了原地。
狄映則收起卷宗,淡淡地對他們父女二人說了句:“且等著本官將證據擺在你們的面前。”
說著,看向了石十。
石十會意,上前將自己手上拎著的一個包袱放在桌案上,開啟。
裡面林林總總的、各種亂七八糟的物什,幾乎什麼都有。
狄映過去,拎起一件看起來十分陳舊了的衣裙,出聲道:“這條衣裙有十幾年了吧?不過不是擺放著的,而是有人經常穿過的。
穿了十幾年,卻都沒有穿爛,可見穿著它的人是有多小心,生怕弄壞了一丁點兒似的。
為什麼呢?
因為它是於啟顏的遺物嗎?
還是因為你司興義想讓被綁回來的婦人、重現於啟顏的風姿而硬逼著她們穿上的嗎?卻不許她們把它弄髒、或者弄破。
所以,這條衣裙才會顯現出瞭如此的與眾不同。”
說著,狄映放下衣裙,再拿起了一隻碗。
這是一隻巴掌大小的小陶碗,也很舊,但卻乾乾淨淨的,並不像是經常有使用過的樣子。
“司興義,這隻碗上的花紋,也是十四年前才時興起來的。不用否認,因為你可能並不知道,大夏曆九年,洛州因為大澇,使那些燒陶的窯洞,都多多少少出了些問題。
所以,剛剛才興起的這種陶紋,就像是一陣風般地颳了過去。
僅僅只時興了兩個月,就再也燒不出同類的物什了。
之後,陶匠們就別出心裁,重新加入了新的工藝在裡面,以應對出了問題的窯洞。
不過就有了瑕疵,此後三年內燒的陶器,都容易碎裂。
你說,這麼樣的一隻陶碗,卻被你小心翼翼地儲存至今,因為什麼呢?這肯定不是你會用來吃飯的碗,太小了。
當然了,你硬要說是你用的,本官也不能說什麼。但它分明就有長期並未被人使用過的痕跡,而又不是全新的。
所以,這是於啟顏曾用過的碗吧?”
不用等司興義回答,狄映再拿起一根桃木簪、一條繡了一半紋路的腰帶、一雙半舊不新的繡花鞋等等,一一說出了自己推斷。
這一包袱裡,大部分都可以說是:於啟顏的舊物。
說完,狄映再問向司興義:“這些物什其實只證明了一件事:就是你對你的妻子於啟顏、用情至深,連她遺留下來的一點兒針頭線腦都不忍丟棄,統統都保留著。
而衣裙繡鞋那些,你有強逼著綁來的婦人硬穿過。
其實衣裙被硬穿過的痕跡、還沒有那麼明顯,但繡鞋上的痕跡就很明顯了。
畢竟,就算身形相似、身高相近,腳,卻是沒法一模一樣的。
有的婦人腳大、有的婦人腳寬、有的婦人哪怕尺碼一樣、但腳趾的長短和於啟顏的也不會一樣。
所以,這雙繡鞋就有著非常明顯的變形痕跡。
你無法將之給還原了,非常生氣吧?之後就不再讓人嘗試了,而是小心地將之給收藏了起來。”
這時,劉六再上前、再開啟了一個包袱,這裡面也是林林總總的物什,只是明眼人打眼一瞧、就能瞧出那些物什的完全不同來。
破爛的衣裙、破爛的、普通的婦人鞋子,缺了口的粗陶碗等等,有的衣裙或者是襯褲上,都還有著疑似血跡的東西。
都不用狄映再一一分析,大家夥兒也都能看得明明白白。這後一個包袱裡的物什,應該都是被綁回去的婦人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