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得對我有信心、積極配合我才行。”
章樹昌看著大人臉上的笑容,聽到這番話,認真想了幾息後,用力搓了搓臉,終於將事情的真相一一道出。
狄映聽完,閉眼沉思。
他之所以接觸章樹昌,是能肯定那件血衣和鐵匕是被人給調換過了的。
血衣上的血漬、明顯是被潑上去的;而那鐵匕上殘留的血漬則像是被浸泡上去的。
而章樹昌在堂上做案情陳述之時:說得有條有理、詳盡細實。
這樣的一個人,怎麼可能會犯那麼大的錯誤?用其平日裡最常見的、農婦的裙衫、去圖謀誣陷一個出了名的紈絝少爺?這分明就與理不合。
而換掉物證的人、換成這個樣子,大機率就是想著:要讓物證能輕易地就被人給識破端倪。
一是為了表現章樹昌的蠢,讓人不再相信章樹昌的話;
二就是為了做出個鮮明的對比:一個大少爺怎麼可能穿著這樣的衣物、還是婦人裙衫去殺人?
所以,這個站在不同立場上的漏洞、也就被狄映給發現。
貧與富鬥,千難萬難。
站在章樹昌的立場上:哪怕有一分不確定、都不敢朝著貴人發難。
再說孫一兵。其發頂左側、有道沒有被完全遮蓋住的箭痕。
狄映仔細觀察過章樹昌的手,其手上的繭位能說明:章樹昌是個經常練習箭法之人。
也就能大機率猜得出:章樹昌有提前報復過孫一兵。
而放棄報復之心、改為向官府報案,並不是說章樹昌沒有報仇的能力。
畢竟只是這一箭射偏了,其完全還有再射一箭、甚至多箭的機會。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章樹昌卻忽然改為報案了。那他就一定不會、用件什麼婦人的裙衫去讓自己、自投羅網。
仇人還活蹦亂跳的呢,沒報成仇還把自己送上門讓對方發現、並對付?
再蠢,也蠢不到這種地步。陷害罪,可是很嚴重的。
還有孫一兵。雖然戴著枷鎖和鐐銬,但那分明也與官場辦事的風格迥然不同。
黃榮桂如果真的是在認真辦理這樁案子,那麼,抓捕孫一兵的當日,就該進行相關審訊。
為什麼會拖了四日呢?
而這四日裡,如果孫一兵一直有戴著枷鎖和鐐銬、被關在牢獄之中,其脖頸和腳踝、何以毫無舊痕呢?
那可不是兩樣很輕鬆的物什。
那分明就是孫一兵在堂審之前、甚至在人犯暫停的側廂房內、才戴上的。
且其衣袍也是過於乾淨了,那像是才從牢獄中提出來的、關押了四日的人犯的樣子嗎?
最重要的是孫一兵的態度。那根本就是有恃無恐、自信滿滿。憑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