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秀之胄,雜以腥羶......”
越讀越是膽寒。
他要是在這樣的檄文上署了名,雍王還不得弄死自己?
在雍王與和王之間,他站誰?
這還用問?
當然是站驍勇善戰,與瓦旦戰甚少有敗績的雍王了!
對不學無術的和王爺,拼湊起來的三和官兵,他壓根就沒有信心!
甚至包括太子,在他看來,也是酒囊飯袋。
如果最後雍王與晉王贏了,他慶王府滿門要不要活了?
所以,這位檄文他是無論如何都不會署名的,更不用說加上印信。
“本王人微言輕,實在是力不從心.....”
打死他都不會幹的!
死他一個,總比死全家好。
雖然他經常罵他兒子、孫子之類的不爭氣,但是他還是護著他們的,自己死了,也不能讓兒孫受一丁點傷害。
陳德勝招招手,孫崇德送來了筆墨。
陳德勝拿過來摺子,右手執筆,笑著道,“無需勞煩王爺,在下願意為王爺代筆!”
“不可!”
慶王騰的站起身,急忙道,“本王願意出錢,略盡綿薄之力!”
他很是無奈,即使自己不籤,他們也可以給自己代簽!
真是有苦說不出。
他沒辦法向天下證明,這字不是自己籤的,而且自己還身在三和,黃泥巴掉襠裡了......
大意了!
“才五十萬兩?”
林逸把手裡的銀票扔到了桌子上,笑著道,“你們答應的太草率了,沒個一百萬兩就不能同意的。”
不從這老頭子手裡摳個百十萬兩,他都覺得對不起自己。
陳德勝笑著道,“王爺放心,有第一回,便有第二回,老夫一定再接再勵。”
林逸這才笑著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