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是放屁,就算不給他當奴才,也是給別人當,要想不當奴才,你就得往上爬,等有錢有權了,你就能當主子,就能像那頭豬一樣到處開槍亂殺人,到處搶人家媳婦兒,也沒人能抓你。”
正當這幫人在抽菸閒侃時,槍匠已經悄然溜到了距離他們三十米不到的地方……
伯爵在屋裡的壁爐旁烤著火,愜意地抽著高階的雪茄,一整天沒弄到任何獵物的壞情緒稍稍得以緩解。不過他的休憩時間很短,才十分鐘左右,小木屋的門就被人開啟了。
伯爵回頭便破口大罵:“混蛋,誰允許你們進來的?”話剛一出口,他就愣在當場。
眼前,一個少年站在門口,身高只有一米三四十的樣子,他身著白色的皮襖,手持一支獵槍,此時此刻,其渾身上下似是洗了一場血浴,那些溫熱的血液還未乾涸結冰,說明這是剛剛才濺上去的。
伯爵的第一反應是伸手去拿槍,但他的這個意圖在剛剛抬手的瞬間就被一顆子彈扼殺了。
“啊!!!啊!!!”伯爵瘋狂地慘叫著,這叫聲遠比剛才那個被他擊中計程車兵還淒厲得多,因為他的右手手掌被打出了一個血洞,
槍匠看著他的反應,卻面無表情。
“小雜種!你以為你在幹什麼!你知道我是誰嗎?!”伯爵咆哮著,但他不敢輕舉妄動,因為那個小雜種的手上可拿著槍呢。
“知道,你是殺死我爺爺的兇手。”槍匠回道。
這話無疑在告訴伯爵,名號和地位在一個孩子看來都是沒有意義的,但伯爵依然道:“你這雜種!賤民!你竟敢傷害高貴的吉爾森家族成員,這是犯上的死罪,我要殺光你的全家!把你的心臟挖出來煮了!”
殘忍和愚蠢都是非常危險的品質,而很顯然這位吉爾森伯爵同時兼具了兩者,他的反應簡直等同於給自己敲響了喪鐘。
“殺死外面的七個人,我沒有用槍。”槍匠從身後拿出一把鮮血淋漓的匕首:“因為我不想讓你聽到聲音,從而有機會逃走。”
伯爵頓感毛骨悚然,心中驚道:這個瘦弱的小孩兒竟然無聲無息地幹掉了七個持槍的帝國士兵?
“我一直知道自己有些與眾不同,即使很少能遇見爺爺以外的人,我也清楚,我和正常的人不一樣。”槍匠關上了門,拿著匕首朝伯爵逼近:“我可以用這把匕首殺死一隻六百公斤的棕熊,並且在幾分鐘內就將其肢解,我想成年人也不會比我更快。”他頓了一下:“我以前沒有殺過人,但剛才殺了一些,原來這也沒什麼難的。”
吉爾森伯爵顯然是害怕了,他無法用自己的身份去威嚇到這個孩子,論武力估計也不佔上風,所以這時,他唯有一個辦法了:“這……這只是個意外……我的槍走火了,對,是的,我不是有意的,聽著,只要你肯放我離開,我可以給你一大筆錢,你可以搬到城裡去,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不必在這深山裡打獵為生……”
“這就是你的遺言嗎?一個謊言?”小查爾斯那稚氣未脫的面孔,浸沐在鮮血中的身影和手上的兇器,在火光的映襯下,顯得恐怖而詭異。
伯爵狂怒地吼了一聲,一腳踹向槍匠的臉,但迎接他的是尖銳的匕首。血芒閃過,他的一隻腳飛了出去,小腿之下,連骨頭都被切割得很平整。
經常能聽到有人形容,所謂“叫的像殺豬一樣”,其實這句不確切,此刻吉爾森伯爵的慘叫聲,應該算是“叫的像被殺的豬一樣”。
“啊!!!你這小雜種!!啊啊……啊!!狗孃養的賤民!我要殺了你!把你的皮剝下來!我告訴你!那個老雜種死了也是活該!!老子殺你們是看得起你!!!你這……”他不斷叫罵,傷口卻是血流如注。臃腫的伯爵在地上疼得到處打滾,臉色憋得通紅,狂怒使其五官都扭曲起來。
槍匠已經舉起槍,瞄準了仇人的頭,但他沒有扣下扳機,幾秒後,他竟又把槍放下了。
伯爵看到了這一幕,他還以為對方改變了想法,立即道:“怎麼?你想通了是不是,小子,這就對了!把槍放下!你放我走!我許諾的錢依然算數!”他的表情由扭曲中,又平添了幾許興奮之色,彷彿在絕境中看到了希望。
槍匠的回答卻是:“你不配。”
“什麼?”伯爵又愣住了。
“你不配死在槍下,你的血會褻瀆子彈的神聖。”他走上前去,單手按在了伯爵的額頭上,伯爵的眼睛忽然失去了神采,他的身體逐漸化為了黑色,當槍匠收回手時,一堆黑色的渣滓粉碎,散落在了地板上。
幾乎在同時,槍匠也暈死過去,那是他第一次對有意識的活物使用鍊金術,也是目前為止唯一的一次。
…………
手中的灼痛讓槍匠從往事中清醒過來,他像是拿著個剛出爐的烘山芋一樣,兩隻手將永恆核心來回拋弄了幾下,那青色碎片忽然就恢復了常溫。
使勁兒搖了搖頭,他不但沒能搞明白永恆核心的情況,自己的精神還險些崩潰,看來這是個非常危險的事情,而且得費不少時間,還是從長計議比較妥當。
槍匠把永恆核心放進了口袋,決定先想辦法離開這個遺蹟再說,第一步自然是尋找這個房間裡還有沒有什麼機關,但他剛用餘光一掃,就看到了暗水的屍體已然發生了劇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