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公去年鑄造銀幣,也多為賞賜功勳紀念之用,隨後再鑄鍍銀幣,才是作為緩解銅錢錢荒的補充。所以純銀在我大漢,本就不是貨幣,民間無功而藏銀,不是逾越是什麼?”
杜瓊等人一下子被說得啞口無言。
歷朝歷代,管制民間窖藏貴金屬的規模,也確實是有的,不算什麼暴戾之政。
別說貴金屬管制了,歷史上到了唐朝,連“蓄錦”都可以是罪名,家裡囤積的錦緞太多了,導致貨幣流通不足,也能犯事兒。
在漢朝的制度下,金子和銅錢是西漢初年就定下的法定貨幣,諸葛亮也沒去觸碰那東西。
但是銀子,確實不是貨幣,最多隻是賞賜功臣用的。劉備去年是發行了純銀紀念幣,但也只是發給功臣、替代本該大量發放的銅錢,避免大家扛不動。
現在多加一條“補充意見”,強調純銀不能流通向功臣以外的人,似乎也沒什麼問題。
漢朝的商人地位本來就低,很多商人有錢了也不許持有某些東西,這在封建社會並不存在歧視。
諸葛亮宣佈了這條新政令後,明眼人很快就看出,他未必是真要如何徹底地嚴查民間私藏純銀。但他也絕對是要提防大家覺得“純銀昂貴、而鍍銀幣裡的銀含量太少、實際上不該值這麼大面額”,從而拒收鍍銀幣、或是在收鍍銀幣買米買布時漲價。
如果後續諸葛亮要求所有賣米賣布的商號都平價出貨、不得對使用鍍銀幣的買家歧視性漲價。巡查時一旦發現哪家商號違規了,那麼就可以摟草打兔子,徹底抄一抄,看看這些頂風漲價的富商,有沒有逾制私藏金銀。
如果有查到,那就數罪併罰。如果在接受新錢方面比較配合的,那就暫時因為“執法力量不足”,先查那些出頭鳥。
這樣一正一反兩手,也算是恩威並施了。
配合官府推廣新錢的,有上好的蜀錦、井鹽硬通貨賣給他,讓他能做長途貿易賺大錢。
不配合的,不但要正常查他,還要加上查抄私藏違禁的貴金屬。
兩手一起用,總歸能讓效果好一些。
杜瓊等反對者,終於噤若寒蟬。
……
為了防止被人說言之不預,諸葛亮當然是在正式全面強推新錢之前,就先把相關政策狠狠宣傳了一把。
他不喜歡搞不教而誅的事情,這個宣傳的視窗期,足足留了兩個月之久。要九月底才會全面強推新錢,七月底就開始宣傳了。
命令下達後,黃權、楊洪也都幫著一起宣揚,務求緩解百姓的牴觸。
不光要宣傳,諸葛亮還讓黃權、楊洪好好觀察民間反應,看看有什麼異常反應就及時彙報。
諸葛亮其實自己也能推演猜到會有多少漏洞,但他還是想考考黃權和楊洪的能力、做事的縝密程度。
黃權倒也用心,在幫著宣傳了一陣新錢後,也暗訪觀察到了一些情況,他也都及時彙報了。
七月底的一天,黃權就率先彙報了第一條漏洞:自從宣佈要強推新錢、不許民間無爵無官富商私藏銀子後,不少富商都選擇了把原本私藏的銀子熔掉,重新鑄造成首飾或者器皿。
諸葛亮此前已經就這個問題堵漏過一部分了,要求無爵無功之人不許用純銀首飾,只能是鏨或者鎏的。
但是,到了實際操作層面,還是有些富商會選擇在銀飾裡面包一根很細的銅芯,外面裹上厚厚的金銀,這樣依然能合法藏下不少金銀。
至於醫藥所用的純銀,因為是新規本來就允許的,然後就有很多民間富商,開始大量鑄造純銀的碗盞杯盤酒壺。
諸葛亮斟酌再三,只好再在合理的範圍內,做出細化規定。他也知道這些東西要徹底堵住是不可能的,只能是抓大放小,並且形成一個威懾。
所有允許的鎏、鏨工藝金銀,都對鍍層厚度做出了限制。目的就是確保那些東西將來重熔再鑄會損失很多工費、火耗,得不償失,儘量堵死富商以此為媒介藏銀的成本。
至於金銀餐具,也被諸葛亮嚴格限制,只有銀箸匕和銀針等三種餐具、醫具被允許純銀。而且商人之家允許私藏的這類銀器數量也被限制,銀筷子的數量不得超出每家戶籍上的人數。
總而言之,諸葛亮給了大家兩個月的時間,交出逾制違禁的貴金屬、官府會拿等價的鍍銀幣去換。如果非要藏,也不是不行,去為國立功受賞、由官府發給紀念銀幣就行了。
這個操作,倒也跟漢文帝時候的“拜粟入爵”差不多了。
後續具體的執行落實,肯定還有很多細節要磨合。諸葛亮這些舉措,也不可能完全照搬用到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