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拉開車門,把東西遞給了莫倫。
莫倫接過之後,趁休不注意,把可樂潑在了他的臉上,然後對休拳打腳踢。
“你……我……這……”
休被胖揍了一頓。
但隨後,莫倫才知道自己打錯了。
休真的不是壞人。
不然剛才車內搏鬥的過程中,休有一百次機會讓自己徹底失去反抗能力,但他沒有這麼做。
而且,休買的東西真的只有飲料和食物,他沒有吃早飯。
“那你身上的疤是怎麼回事?別告訴我是自己摔的,你那是槍傷!”莫倫儘可能的遠離休。
休嘆了口氣,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並沒有再試圖接近莫倫,而是從兜裡掏出了一個有蓋的掛墜。
按照常理,裡面會放一張照片。
不過休沒有開啟,而是拿著這枚掛墜講出了自己的故事。
原來,休曾經是國內的一名刑警,年紀輕輕就破獲了多起要案、大案。
他立下過兩個個人三等功,一個個人二等功,一個集體二等功,算得上榮譽滿滿了。這種人,應該註定是會不凡的。
他身上的那些傷疤,也是勳章的一部分,都是他在和犯罪分子搏鬥的過程中留下的。
可能身邊有幹刑警這一行的人就知道,做刑警,需要的絕對不只是專業技能,還需要有一顆能夠用超常規思維去思考的腦子。
總是在規則內,你是很難和那些跳出規則之外的歹徒比的。
所以老刑警往往不怎麼遵守一些簡單的規定。
什麼拿證開車、什麼走路靠右、什麼不能逆行等等,在非常時刻,都是可以忽略的。
這也就造成了休安全意識相對薄弱的缺點。
平時無所謂,但在某些時候,就顯得很致命了。
某一日,休和家人一起休假,他剛剛有了一個女兒,才四五個月,非常可愛。
原本休的妻子Tanya(譚雅)多次勸他離開一線,畢竟休的年紀也上去了,不像十多二十歲的小夥子了。出警是很危險的,譚雅不想再過那種每天擔心的日子了。
休一直拒絕,直到這一次看到女兒,休想通了。
他向上級遞交了調崗申請,上級雖然不捨得,但也同意了。
而這天,休和好朋友們一起歡聚。
席間,他喝多了。
妻子也喝了一些。
返家的時候,休執意要開車回去。
妻子爭不過休,只能代替休開車,畢竟她喝的比較少,比休開車安全。
然而譚雅高估了自己的酒量。
行車途中,發生了慘烈的車禍。
因為車速過快,譚雅裝死了一個行人。
且……因為休喝多了,沒有抱穩孩子,孩子甩出了車窗外,當場死亡!
譚雅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