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傳出之後,熱心網友們也幫姜姜分析了起來。
“這兩份合同,姜茴肯定會拿下的,必然是二選一。”
“太誇張了,全球代言人合同板上釘釘。而且一旦五年之內再拿影后,就是終身合同,每年都會收到一筆不菲的代言費。太划算了!”
“雖然這兩家不是奢侈品牌,但在運動品牌中也幾乎是頂格的了,姜姜,快籤吧!”
“去年為了勾克的一個系列代言人,幾個女明星撕了那麼久,結果現在姜姜直接天降亞洲代言人合同!”
“阿迪大斯那邊更恐怖,好幾個一線明星撕得那麼厲害,雖然最後好幾個人都拿到了合同,但沒有一個是亞洲級別的,更不要說全球了。”
“十億影后!姜姜值得!”
“有十億票房的演員,沒幾個有影后。有影后的演員,沒幾個有十億票房。更何況,無論是拿到了十億票房還是拿到了影后的女演員中,都鮮少有姜姜這麼年輕的。勾克和阿迪大斯很聰明,姜姜未來前途不可限量。”
“說姜姜是潛力股吧,有點低估她現在的成就了。但要說她已經是績優股了的話,又有點對她前途不夠尊重了。”
同樣的討論,在久盛華庭中,也正在進行。
不過和外界的口風不同。
這邊其實已經有了結果。
“為什麼?你是不是不想姜姜有太多錢,免得姜姜有錢了就變壞,然後就看不上你了?”何安琪的茶言茶語粗糙的一塌糊塗。
一席話不僅沒有起到挑撥的作用,反而同時得罪了陸陽和姜茴。
有錢就變壞?
我姜姜是那種膚淺的女人?
不想姜姜太有錢?
我陸陽是那麼慫包的男人?
兩個人一人瞪了何安琪一眼,氣得她除了挺了挺自己又大了半圈的胸脯之外,再也說不出話來。
我大我有理!
“是因為官方立場的原因嗎?”林夢瀾一語中的,問道了關鍵。
畢竟她也是經歷過“代言風雲”的人物。
當年的御木貝、威武汽車,都有這樣的前科。
現在林夢瀾簽了LV,不過合同也都是定製的,其中甚至有一個條款,被稱之為“林夢瀾條約”。
這條款甚至在外國也有人模仿,也被稱之為“愛國條約”。
其內容主要是,如果代言方主觀上有意抹黑代言人所屬國家的國際形象、國際利益、民族尊嚴之時,代言人有權無條件解約,並索取相應的賠償。
這是一個對大部分國家的藝人都沒有用,但對種花明星卻非常有用的條約。
至於原因嘛。
自然是因為你太優秀了,所以自然就有很多不想你優秀的人來找茬了。
具體內容不多說,大家都懂。
那些奢侈品牌之所以能夠接受這樣的條款,主要是因為他們本就是服務於富人階級。
歧視肯定有,但都侷限於小圈子內,也不會明面上表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