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上面規定的其他條件。
滿足上述條件可向上面證券管理稽核部門及交易所申請上市。
而他們部落格公司,如今也達到了這方面的要求,所以上市的話,也很簡單。
中小企業板上市的基本條件與主機板市場完全一致,中小企業板塊是深交所主機板市場的一個組成部分。
按照“兩個不變”和“四個獨立”的要求,該板塊在主機板市場法律法規和發行上市標準的框架內,實行包括“執行獨立、監察獨立、程式碼獨立、指數獨立”的相對獨立管理。
中小企業板塊主要安排主機板市場擬發行上市企業中具有較好成長性和較高科技含量的、流通股本規模相對較小的公司。
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淨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第二,獨立性條件。
發行人應當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對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發行人的資產完整。
人員獨立,財務獨立,機構獨立,業務獨立。發行人的業務應當獨立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第三,規範執行條件。
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機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已經瞭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任職資格。
第四,財務會計條件。
發行人資產質量良好,資產負債結構合理,盈利能力較強,現金流量正常。
具體各項財務指標應達到以下要求:最近3個會計年度淨利潤均達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
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
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採礦權等後佔淨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發行人依法納稅,各項稅收優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實際操作中建議最近一年利潤5000萬,淨資產收益率20%以上,增長率30%,創業板利潤3000萬
“好的,江總,我明白了,我會開始準備,預計下個月正式申請,只要申請透過之後,我們公司,就可以準備上市了。”
“嗯,另外的話,我也會再次投資,用我女朋友的名義。”
“她的話,會成為我們公司的股東。”
“好的,江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