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急著還。”我說。
“先走了。”馬亮站了起來,轉身離開了包廂,我馬上給於志使了一個眼色,他立刻跟了出去。
錢收了,幫馬亮解決了問題,嘴上不管怎麼說,這個人情是欠下了,而世界上人情是最難還的。
本來以為這就是一顆人情種子,先種下,以後遇到事情再讓馬亮還,可是三天之後,於志帶著他再次找到了我。
我在醉夢酒吧喝悶酒,趙嫣和周豪天下月中旬舉行婚禮,離他們的婚期只剩下了十三天,而我卻仍然沒有想出一個萬全之策,至於殺死對方,非常困難,這三天,我獨自盯了一下週豪天,對方身邊隨時有兩名專業保鏢跟著,很難下手。
退一萬步說,即便能殺死對方,也無法逃脫警方的追捕,不能全身而退,這個計劃就是一個失敗的計劃。
為這事愁的幾天都沒睡好,掉了大把的頭髮,正在酒吧喝悶酒,於志帶著馬亮來了。
“馬亮兄弟來了,坐,哥、哥請你喝酒。”我喝得有點多,說話有點不利索。
馬亮也沒客氣,端起酒杯一飲而盡,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子。
“這是怎麼了?”我問。
“他那丈母孃太過份了,貸款買的房子不行,必須全款,並且還要寫上女方的名字,不然的話,就不讓他們登記。”於志說。
“這算什麼困難,不就是錢嘛,馬亮兄弟,哥借給你。”我真有點喝多了,把手搭在馬亮肩膀上說:“哥心裡才苦呢。”
“我喜歡的女人,還有十三天就要嫁給別人了,而我卻什麼也做不了,算了,不說這些了,喝酒。”我嚷道。
當晚,我跟馬亮都喝多了,也不知道於志是怎麼把我們兩人給弄回去的。
第二天醒來的時候,我睡在自己公寓的床上,拍了拍仍然隱隱作痛的腦袋,根本回憶不起昨晚後面發生了什麼。
洗漱了一下,正準備下去吃飯,咚咚,傳來了敲門的聲音。
“誰啊?”
“哥,是我。”於志的聲音從門外傳了進來。
我開啟門,發現馬亮也在,他們手裡還提溜著早餐。
男人和男人之間,一頓大酒絕對可以迅速拉近彼此的距離,消除生疏感。
昨晚我和馬亮都有心事,喝大了出了很多洋相,一塊吃早飯的時候,於志不停的講述著。
“行了,行了,你肯定誇大其詞。”我說。
“對,絕對用了誇張的修辭手法。”馬亮附和道。
我們兩人瞬間成了統一戰線。
吃完早飯,馬亮準備回去,我拉住他說:“亮子,把卡號給我,我一會打一百萬給你,咱就買套全款房讓丈母孃看看。”
“哥,那個……”
“不用多說,兄弟,不能因為錢而失去一個女人,失去心人上的痛苦太難受了,哥一個人嘗試過這種滋味就行了,放心拿著,什麼時候有錢什麼時候還,如果你還推辭的話,就是看不起我。”我說。
最終馬亮留下了一個卡號,我當天便讓陳小曼從公用帳戶給對方轉了一百萬。
第二天,我接到了於志的電話:“喂,哥,亮子剛才把早就看好的那套房子買了下來,今晚想請你吃飯。”
“好啊,在那裡?”我問。
“餘記大排檔。”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