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第二天醒來的時候,發現顧小北給自己打了十幾個電話,心中暗道:“出什麼事了?”
稍傾,我給她反撥了回去:“喂,小北,找我什麼事?”
“強哥,我的親老闆,你昨晚跟那姓段的女警察胡說什麼了?”顧小北問。
“我說什麼了?”我一臉懵逼的問,只記得自己好像對方鳴的事情守口如瓶。
“你跟她報案,說劉三收保護費。”顧小北在電話裡嚷道。
“有嗎?”我愣愣的問,開始的時候自己確實還有一分清醒,後來真的醉了,此時頭還痛,真記不得了。
“有嗎?我的大哥,那姓段的女警察上午把劉三抓了,劉三放了話,等他出來就讓你好看。”顧小北說。
“抓了?有證據嗎?”我眨了一下眼睛問。
“不知道。”顧小北說。
“保護費這種事情都是自願的,姓段的警察怎麼可能有證據。”我說。
“也是,不過劉三上午確實被警察帶走了。”顧小北說。
“應該是別的事。”我說。
“不管是不是別的事,總之劉三是把你恨上了,咱們這個酒吧怕是開不下去了,老闆,我勸你還是出去躲躲吧。”顧小北說。
“躲?躲什麼?劉三還能吃了我?”我說。
“老闆,劉三這種人咱們惹不起。”顧小北說。
“怎麼就惹不起了,他有三頭六臂,還是有七十二變,一個特麼刮地皮的混混,他還惹不起老子呢。”我說,自從經歷過周明德和方鳴的事情,我的膽子直線上升。
“行吧,該說的我都說了。”顧小北說,情緒不是太高,估摸心裡應該覺得我不知天高地厚,很不靠譜。
“好好經營酒吧,其他的事情我來處理。”我說。
結束通話電話之後,我洗漱完下樓吃了個飯,然後去了於志的武館。最近他除收了幾個學減肥操的學員之外,還收了三個記名的徒弟,都是旁邊職業教育中心的少年,十八九歲,正是惹是生非的年紀。
“於志,昨晚我可能把劉三給得罪了,上午他被段書蘭帶走了,放話要弄我。”我說。
“哥,我們拳經裡有一句話,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既然知道對方要翻臉,咱們就應該先下手為強。”於志說。
“現在到處是監控,想弄死對方又不被抓,太難。”我說。
“哥,有人前幾天跟我說過,周圍的監控看似天羅地網,實則漏洞百出。”於志說。
“誰?”我眼睛一亮,開口問道。
“我一個發小,十八歲當兵,今年退伍,正好十年,一直在偵查營,滲透偵查是他的專業,這話是他說的,回來分配的工作不太好,雖然穩定,但賺錢少,想結婚,買不起房子,前天我們兩人一塊喝了一頓大酒。”於志說。
“人才啊!”我心裡暗道一聲,於志雖厲害,但僅限於武力,搞個偵查啊,跟蹤啊,他跟我水平差不多,術業有專攻,聞道有先後。
“晚上你把這個發小叫來,我請他吃飯,只要他有真本事,婚房我幫他買。”我說,想要馬兒跑,就要把馬兒餵飽,不信一套房子砸下去,不能把對方砸暈。
“行,我問問他。”於志沒有滿口答應,估摸他這個發小也是一個有主意的人。
下午本來想在於志武館裡鍛鍊一下,沒想到接到了趙嫣的電話:“姐!”我聲音有點興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