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鐸斯來到了落日酒館。
不論在哪個世界,酒鬼都是最多的。當社會穩定、經濟繁榮的時候,人們會在工作之餘,喝上那麼一杯,小品怡情。當社會動盪、經濟蕭條的時候,人們會在休息之餘,灌上那麼幾瓶,不醉不歸。
酒館,永遠都生意興隆。
落日酒館是都靈城最大的酒館,各類傭兵、盜賊、冒險者甚至是通緝犯都集聚在這個地方,拋下一切,把酒言歡。而當他們喝到興頭上的時候,往往會在不自覺間走漏一些訊息。
所以,高鐸斯來到了這個人群攢動之地,訊息靈通之所,為的就是探一探貝莉雅後續的訊息。
這時,在一群小市民的圍觀下,一個僕人打扮的年輕人灌下一大杯銀朗姆酒,醉醺醺地喝問道:“呵呵,你們以為呢?你們這些自以為是的傢伙,竟然覺得那是個連劍都舉不起來的糟老頭?”
一個酒糟鼻壯漢重重放下啤酒杯,眼神迷離地反問道:“難道不是嗎?你看他花白的鬍子和頭髮,我敢打賭,他至少有60歲!”
“呵呵,我可是伯爵的僕人,難道你比我更清楚嗎?你只說對了一點,他的確有60歲了,但你知道了接下來發生了什麼嗎?”
“發生了什麼?”
“夢魘!它騎上了夢魘!”
所有人都不禁倒吸一口涼氣,夢魘的赫赫兇名,都靈城人盡皆知,不知道有多少盜馬賊死在了它的嘴下,其中甚至包括了一名30級的盜賊!
“那個老傢伙,他是一個真正的勇士!他騎上那匹桀驁不馴的惡馬,整整堅持了3個小時!”
3小時!
那個酒糟鼻壯漢又倒上了一杯黑啤酒,冷笑道:“我承認我小看了他,能堅持3個小時,他的確是個不凡的男人。但我想,他已經死了吧?!”
“呵呵呵呵…”那個年輕的僕人搖了搖頭,道:“讓你失望了,兩個半小時後,那個像牛皮糖一樣堅韌的男人不斷用它的拳頭砸夢魘的腦袋,夢魘用盡全力也無法甩落他,又過了半小時,它竟被那男人給活活打暈了!”
…
伯爵府,馬場。
堂吉柯德趴在夢魘的背上,氣喘吁吁,汗水伴著塵埃如泥漿般順著鎧甲的縫隙湧了出來。
他跳下馬背,挪動著步子,走到了伯爵面前,微微鞠躬道:“對不起,我敬愛的伯爵,我打傷了你的坐騎。”
老伯爵欣慰地搖了搖頭,道:“你放心,這傢伙身體裡流著夢魘之血,不論多麼嚴重的傷,1到24小時後必定痊癒。呵呵,我年輕的時候,也和你一樣,是把它打服的,不過整個過程,竟用了5個小時!你這麼大年紀,竟然能做到我年輕時才能做到的事…呵呵,哈哈,哈哈哈哈…”
堂吉柯德微微低頭,道:“您過譽了。”
“總之,現在你是它的主人了。”伯爵揮了揮手,又對那些馬僕們說道;“整理一下馬場。”
馬僕們看著被夢魘蹂躪得面目全非、宛如經歷了一場地震般的馬場草地,欲哭無淚。
在結束了這場別開生面的表演後,眾人回到了議事廳。
當老伯爵回到座位上的時候,貝莉雅拉了拉他的手,低聲說道:“能不能讓那位大叔陪在我身邊?”
“怎麼?你喜歡他?”伯爵笑眯眯地問道。
“不是的…因為父親您不能常陪我玩,而那位大叔他穿上鎧甲的樣子,跟您很像…”
伯爵的笑容頓時凝固住了。他沉默了許久,點了點頭,道:“對不起,我的小公主。”
他休息了一會兒,然後對堂吉柯德說道:“從現在開始,你將負責護衛公主的安全!我的騎士,你能做到嗎?”
堂吉柯德單手撫在胸前,回答道:“願意為您效勞,我敬愛的伯爵。”
伯爵點了點頭,然後又說道:“第二子爵麥克奎恩,從現在開始,你負責東城門的事務。”
麥克奎恩躬身道:“遵命。”
當聽到這條命令的時候,馬修突然輕輕咳嗽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