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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靜的日記 (第2/2頁)

阿新你知道嗎?從決定喜歡你那刻開始,我就知道我瘋了,你穿什麼衣服留什麼髮型,我都覺得是最好的。

你說任何話,做任何事,我都覺得是對的,因為我喜歡你呀。

所以就算你對我冷言冷語,愛理不理,我還是覺得你就是個,迷人有脾氣的光芒萬丈小可愛。我大概是沒救了。(那天進廠,靜確實是有找阿新說話,但是阿新沒有理睬她。)

PS:因為靜下面的這個日記也沒有寫日期,阿新不知道是什麼時候的事,但是一定是阿新和“芳”交往了,因為他在這篇日記上,看見了一些塗塗改改的痕跡。依稀能辨認出來“交往”這樣子的字樣:

阿新你知道嗎?我那些沒由來的情緒低落,悶悶不樂,沉默,我也不知道它從哪裡來,什麼時候會走,可能一輩子也不會走。

有時候我就像神經病,冷言冷語提不起興趣,你如果也喜歡我,就請你別離開我,雖然我不一定能讓你很開心,我不一定完美,可是你在我會很安心。

阿新你知道嗎?我不知道你究竟,是不是我生命中的那個唯一,我不確定自己,是不是在對的時間,遇見錯的人,還是在錯的時間,遇到了對的人。

我唯一能確定的只有,我喜歡你,很喜歡你,想你時會不自覺揚上了嘴角,聽到你的名字會突然變得沉默,獨自一人在夜裡時,會想你想到失眠。

2005年9月8日,星期四。下雨天(這是“芳”的生日那天的日記):

我的阿新,你到底知不知道?我總在問自己為什麼還在堅持,可能沒有答案,但我只知道,放下你,我做不到。我做不到。

也許,你不是最好的那一個,也許並不是最適合我的那一個,但我知道遇見你,我便不想再和任何人聊天了。

這也許是我能給予你的,最認真最固執的堅持,你不需要給我任何答案。

2005年9月10日,星期六,下雨天:

阿新你知道嗎?我說這些話,只是想讓你知道。我還堅持著喜歡你,這個習慣,只是想讓你知道,在你身上,我不想留下任何遺憾。

只想讓你知道,我真的很喜歡你,很喜歡你,很喜歡你,

阿新你個混蛋。該說的我都說了,你要是不喜歡我呢!以後看見我,就當沒有看見我,但是千萬別不理我,好麼!因為只要有你在我身邊,就好,就很安心。

要是喜歡我的話,就做我男朋友,好不好啊!我特別特別特別,喜歡你,甚至是愛你。

我最愛的阿新!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什麼時候愛上的你,可能是在不經意間,不知不覺中,就愛上你了吧!

愛上一個人,真的不需要理由的,愛就是愛,我不會掩飾自己對你的愛,做不到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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