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事情,讓我意識到,有個自己的小窩很重要。
一室一廚一衛的房子,那個時候的房租,150一個月,還不用押金,便宜啊!
我瞞著芳,自己一個人把房子租好,還把房子裝扮了一下,粉色帶著各種各樣,卡通圖案的塑膠牆紙,讓本來很平平淡淡的房間,顯得很有少女情懷,是不是呢!
各種生活用品,只要是能,用粉色的,我儘量都買的是粉色,不是我多麼的,愛粉色這個色調,只因為芳偏愛。
我現在之所以保持生活中,除了粉色,還是粉色,也是因為芳。
有句話:不是因為我們習慣了什麼,而是因為曾經的某個人,某個事,讓我們習慣了。
因為習慣而習慣,雖然繞口,可是我想,應該有人,也是會和我,有一樣的習慣吧!
一種習慣,是一點一滴,是慢慢的養成的,而我們卻要,用一生去改變,去遺忘。
可是又有多少人,能真正的改變,遺忘呢,不是我們改變不了,也不是我們遺忘不了。
而是我們不想,也不願忘記,改變。要是真的有,那麼容易忘記,那麼容易遺忘和改變。
這個世上,就不會有那麼多的,總是用買醉這個方式,來麻痺自己的人了。
我和芳租的那個房子,在我生意成功後,有了錢,我把它買了下來,按照我記憶中的樣子,修復出來。
房子裡的東西,是修復了,我也還記得有這麼個地方,也會在它沒有拆遷前,隔三差五的,自己一個人去住上幾天。
我依舊,記憶中的環境,依舊,可是你呢!芳!你還能記得我這個傻傻的人麼?
哪怕有一點點,關於我的記憶,或者一個與我有關的畫面也好啊!
你會麼?那個讓我,魂牽夢繞了,這麼多年,都無法忘記的你,芳!
自從公園那次過後,我連續忙碌了半個月,才把我和芳的小家,整理好。
就是為了能讓芳,看見它,歡喜若狂。
芳看見它的第一眼,就對我說,愛上了這個,我精心佈置的家。
我聽見芳說,第一眼,就愛上了這個只屬於我們的小家,我這些天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也因為芳的那句話,我整整守了這個家,十年啊!十年啊!人生又有多少個十年呢!
或許我是,痴心妄想吧!我妄想著,芳哪天能想起來,我這個人,這個只屬於,我們二個的家。
還能記得,你自己說過的話,“此生不忘,我們的家”,這就是,芳,你給我的承諾。
我依舊,承諾聲依舊,你是否依舊呢!芳,我此生不忘的人。
我們在一個週末,我邀請了我的三個死黨,芳邀請了她的二個閨蜜,說是邀請來做客,其實是讓幫忙搬家的。哈哈!
我的死黨他們看見,房間裡的擺設,說我原來喜歡這個調調滴!我能說什麼呢!
芳的閨蜜看見了,卻是感謝我,說我能為芳考慮這些,她們放心把芳交給我。
喔次哦!看看!看看!什麼是區別啊!這就是區別!
死黨就是死黨,關心你的方式,永遠都是,損死人不償命的關心。
閨蜜的關心,就是不一樣,滿滿的貼心,還有維護之情。
咳咳咳,我能說,我其實想讓芳的閨蜜,一人給我一個愛的抱抱麼?嘿嘿!
那天晚上是,我們這七個人,為數不多的相聚。
我要是沒有記錯的話,我們七個在一起相聚的次數,是六次,就六次。
芳的生日一次,我的生日一次,國慶節一次,阿明生日一次,元旦節一次,還有就是我和芳搬家這次了!
六次都是在,這個小小的房間裡,我們一起吃飯,一起聊天,現在也只能在回憶裡回憶了。
我們七個人,各有分工,阿明負責買菜買酒,別看阿明看起來,斯斯文文,扳起來價,就像大媽一樣,絮叨呢!折磨啊!
阿輝和小凱麼,負責把美女們哄開心,別讓她們覺得無聊,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