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立了一個國家,而且和全球絕大多數的國家建立了外交,實行了落地免籤政策。
這樣無論是誰來我們這裡都不用透過海關,直接可以進入我們這個國家,享受這裡美好的生活。
不過這一過程我們整整用了十三年才完成。
在此期間,我們得到了很多國家的認可,他們紛紛給我們建立了對等關係,承認了我們是一個國家。
三年後,我帶著蒙凱豐等人向聯合國提出了申請,將我們納入聯合國。
經過**,我們以九十多票的成績擊敗了五十多票反對,正式獲得了聯合國的承認。
長在首都的中心高塔上,望著我所創造的伊甸園,我又回憶起了過去。
我六歲那一年,我們家發生了三件大事,我外公被槍斃了,我爸媽離婚了,我舅舅進了監獄。
這些事情看似毫不相干,其實卻緊密相連。
我爸和我媽離婚是因為我爸知道我外公被槍斃了,我媽沒有了靠山。
我舅舅進監獄是因為我爸和我媽離婚,我爸被我舅舅打成了殘廢。
而這一切都與我相關。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
一九九零年,我媽去歌廳跳舞,被我爸盯上了。
我爸將我媽灌醉後,強行和我媽發生了關係,而我就是在這個時候被我媽懷上的。
我爸萬萬沒有想到,我媽背景很硬。
我外公在當地是有名的混子。
我外公帶人將我爸鎖在黑房子裡差點打死,據說是豎著走進去被橫著抬出來。
九十年代,未婚先孕是非常丟人的事情,我外公丟不起這個人。
我爸怕我外公整死他就和我媽結婚了。
強扭的瓜不甜,再加上我爸是被迫的,所以我爸我媽根本就沒有感情。
自我記事以來,他們沒有一天不吵架,幾乎是見了面就吵架。
我爸罵我媽是破鞋,我媽罵我爸x犯。
他們每次吵到最激烈的時候,幾乎能將房頂掀翻。
不過我爸從來不敢動手。
我外公說過,他女兒如果掉一根頭髮,就把我爸整死。
我爸不敢打我媽,卻經常將氣撒到我的頭上,動不動就對我拳打腳踢。
特別是我爸喝醉的時候,每一次都會拿我出氣,他紅著雙眼的樣子就像瘋子。
有一次我爸喝醉了,用腰帶將我抽的遍體鱗傷,一邊抽我還一邊罵我是雜種。
我媽回來了也不管我,坐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眼神冷漠地看著我和我爸,就像在看猴戲一樣。
我大聲地喊:“媽媽!媽媽!”
我媽對我的呼喊不理不睬,掏出女士香菸點上,悠然地抽著,臉上滿是冷笑。
非但如此,我媽甚至還嗤笑起來:“有本事你把他打死!”
我爸聽了我媽的話更加憤怒,抽的更加起勁,直到他累得滿身大汗,才放下了手中的腰帶。
可是那時候的我才剛剛五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