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誇讚,其實平平無奇,就只是說了實話而已。
所以,景辛莊表現得很是平淡,連一絲表情變化都沒有。
畢竟他的日常就是這樣的。
他的穿著打扮,就是這樣的,今天和平時沒有什麼區別的。
“今天和以前都一樣,只是你沒有看到過,所以你才會哭得驚訝,多見幾次就不覺得。”
普普通通的打扮,沒有什麼驚豔的。
再說了,他最近不太講究,穿得很是隨意。
看看這衣服,他都穿過好幾次了,都沒捨得扔掉呢!
若是他講究一點兒,一件衣服只會穿一次的,絕不會穿第二次出門。
但是現在,他覺得沒有必要。
衣服能穿就可以了,沒必要講究那麼多沒必要的。
再說了,他有一堆人要養,哪有那麼多的心思放在自己的新衣服上面。
有的穿都不錯了,哪裡還有那麼多的要求。
簡簡單單的就行了,要求不高的。
“你這還叫普通,那我這叫什麼,乞丐服?”
拜託,這人是不是對“普通”這兩個字有什麼誤解。
他那一身衣服,和自己的一比較,自己這輩子要穿的衣服加一起,恐怕都比不過某人這一件吧!
特麼的,這都是不講究了。
那他要是講究起來,那還了得啊!
果然,這種巔峰強者的世界,普通小菜雞是理解不了的。
“你要是喜歡,我可以讓他們給你做幾身一樣的。”
嘖嘖嘖,開口這麼豪氣,顯得人家像個沒見過世面的土包子啊!
雖然就是個土包子,但是別這麼戳人家的心窩子啊!
“不用了,就你這衣服,看著就不是我這種小人物可以擁有的。”寧燎搖了搖頭,選擇了拒絕。
他說的是實話。
他不是不喜歡,也不是不想要。
只是喜歡有什麼用,要了又有什麼用。
掛在櫃子裡,閒來無事的時候看一眼嗎?
沒必要的。
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就算是得到了,那又能怎麼樣。
不屬於就是不屬於。
雖然不講究的人和講究的人都能坐在一起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