啖槍鬼的想法有問題嗎?
站在當事人或者第三人的視角來看,並沒有任何不妥。
誰會相信白榆的弓術能媲美封聖弓使?
即便媲美了又能如何?
但重點從來不在弓上,而是在於箭上。
所有人只看到了白榆將黑魔槍當做了箭矢,卻並未察覺到他在這一箭上還加了一味佐料。
正是這一味名為‘計都’的佐料,讓這套原本平平無奇的‘近戰變成遠攻’的組合技,變的魅力四射、想象力十足甚至熱血沸騰。
畫龍需點睛。
光有導彈可不行,還需要制導!
所以白榆選擇了先射箭再畫靶子。
在黑魔槍做成的箭矢射出的那一刻,它的命中就已經是確切的事實。
因為它命中的,不是現在的啖槍鬼,而是幾秒鐘之前的啖槍鬼。
正因為這一箭射中的是幾秒鐘之前的啖槍鬼,他的絕學也被強制打斷了。
沽名被擊穿了心臟,即便是封聖也沒辦法活太久。
他是武聖,防禦不足。
加上黑魔槍直接洞穿心脈,摧毀了他的半身……相當於基本上拆掉了他的武聖根基。
不單單是生機,連境界都在瘋狂的跌落。
死在白榆的前十兇第三金鵬,可以透過將靈魂附著在其他人的身上來苟且偷生,是因為他的靈魂相當特殊,且是一名求道者;而武聖作為霸道者,追求的終極形態是渾然無漏的十全武神。
倘若說,求道者的目標是讓世界成長為一顆星辰,那麼武神則是將自己錘鍊成一顆星辰。
這就意味著一旦體魄被摧毀,那就絕無可能長存。
所以,他活不了太久了。
趁著還留存著幾分氣力,或許現在還有機會和白榆換命。
沽名不是不清楚這一點。
但他缺乏殊死一搏的勇氣。
過去他殺了那麼多的人,等著自己死到臨頭,卻連個換命的勇氣都提不起來。
他嘴唇顫抖,還想再說些什麼,但最終沒開口,而是甩手打破了空間,自己跳入下方雲層,化作一抹血光遁逃而去。
狼狽的像一條斷脊老狗。
白榆看了眼,沒有選擇去追,而是轉身朝著另一方向疾馳而去。
啖槍鬼已經活不了多久了,哪怕用別的手段也是一樣。
計都箭重創靈魂,黑魔槍重創體魄……這還能活下來,那就不叫武聖了,可以改名叫火星異種。
他還有兩處地方需要馳援,不可繼續耽擱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