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千年古城,十大古都之一,是此時除了大宋京城開封以外最為繁華的城市之一。
成都百姓生活富足,節奏緩慢,幸福指數明顯較高。
此時四川還沒有麻辣火鍋,也沒有辣椒,但川菜的雛形已經起源,飲食方面明顯優於開封。
凌坤徜徉在熱鬧的街市上,吃著極具特色的小吃,身邊還有美女相伴,時不時還能牽個手,或趁她不注意親一口也不會出什麼大意外。
生活簡直太幸福了,凌坤都不想回去了。
“我現在才知道,劉禪真是個傻子。”凌坤感嘆道。
“為什麼?”趙明月疑惑地問道,因為當下有一種說法,意思是劉禪並不傻,只是為了保命裝傻而已,很多文人學者都認同這種說法。
凌坤嘿嘿笑道:“蜀地這麼好,他居然樂不思蜀,不是傻子是什麼?”
趙明月噗嗤笑了一下,白了他一眼說:“蜀地這麼好,你不會是樂不思宋了吧?”
“呃。”凌坤嚇了一跳,趕忙說:“怎麼可能,成都本來就是大宋的嘛,再說成都再好也沒有趙明月啊。”
“這還差不多。”趙明月忍住笑意朝前走去
凌坤前世沒有來過成都,但對成都印象非常深刻,一是因為川菜,二是因為趙雷的《成都》。本來他打算自駕遊川藏的,可惜活生生被雷劈了。
“哎,明月,我給你唱首歌吧。”凌坤緊走幾步趕上趙明月。
“你沒病吧,大街上唱什麼歌?叫人看見還以為你是賣唱的。”
“我小聲點,只唱給你聽。”凌坤說。
“好吧,那你唱吧,別叫人聽見,我嫌丟人呢。”趙明月斜睨著他說。
凌坤清清嗓子,開始唱《成都》:
讓我掉下眼淚的 不止昨夜的酒
讓我依依不捨的 不止你的溫柔
餘路還要走多久 你攥著我的手
(唱到此處,自然攥住了趙明月的手。)
和我在成都的街頭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燈都熄滅了也不停留
你會挽著我的衣袖,我會把手揣進褲兜
走到
玉林路的盡頭,坐在小酒館的門口
……
趙明月聽著凌坤沙啞的哼唱,不由地如痴如醉,連自己的手被凌坤俘虜了都不知道。雖然歌詞與旋律完全不同於當下的風格,但優美的曲調和意境是完全相通的。
“你怎麼會唱成都的歌兒,以前來過這裡?”趙明月問道。
“沒有,我專門給你創作的。”凌坤大言不慚,反正趙雷也不會知道。
“真的?”趙明月暈生雙頰,雙眸霧氣濛濛,顯然是被感動了。
“當然是真的。”凌坤說道:“走吧,到那個小酒館坐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