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周官》:“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時地利。”
《穀梁傳·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
《管子》曰:士農工商四民者,國之石民也。
《漢書·食貨志上》:“士、農、工、商,四民有業:學以居位曰士,闢士殖穀曰農,作巧成器曰工,通財鬻貨曰商。”
按照後世公司的架構來理解的話,就是:一等人是職業經理人,負責行政管理、組織生產;二等人是普通藍領,負責提供原材料和生產加工;三等人是技術工人,負責研發新產品;四等人是營銷部門,負責原料採購和產品銷售。
您是不是感覺排名有問題?
當然有問題了,以某官本位思想嚴重的國家有些扭曲的商業社會的價值觀來衡量,應該是士商工農。也就是官員掌控一切,商人與“白手套”們合作發財,白領們辛勤工作,農民伯伯辛苦吃土。
由此大概可以看出,古今最大的區別在於農和商的位置顛倒了。
這並不是封建帝王們良心大發,感念農民伯伯的辛苦而特意抬高了農民的社會地位,而是因為生產力的落後和工商業的畸形發展,而不得不喊出的正治口號。誰要是當真了,就真的是圖樣圖森破了。
以農稅僅佔國家稅收四成的宋朝為例。
北宋的田稅規定,向土地所有者按畝徵稅,每年夏秋各徵收一次(沿襲唐朝的兩稅法)。北方各地大致每畝中等土地可收穫一石,須納官稅一斗。江南各地由於產量較高,每畝須納稅三鬥。唐代的兩稅法是按資財多少徵稅的,而宋代則是按土地面積定額徵稅的。秋稅,是在秋熟後按畝徵收糧食;夏稅,是以收錢為主,或者折納綢、絹、綿、布。
按畝徵稅是徵稅的基本標準,但是在實際徵收時,還有所謂“支移”、“折變”的計算,從而提高了實際徵稅的稅額 。“支移”就是在徵收秋稅時,要求農民運至指定地點交納,如果農民不願隨長途運輸之勞,就要多交一筆“支移”,也就是“腳力錢”。“折變”就是在徵收夏稅時,錢物輾轉折變,也提高了實際交稅額。
官田招佃農耕種,由**收取地租,稱為“公田之賦”。但官田本身無人交納秋夏二稅,往往又把二稅加到佃農頭上,加重地租數量,即所謂“重複取稅”。
北宋的身丁稅規定,男子20歲為丁,60歲為老。凡是20歲至60歲的男丁,都要交納身丁稅,交錢或交絹,與兩稅同時交納。
北宋承襲五代十國的苛捐雜稅,以類合併,統稱之為“雜變”。其中名目繁多,如農器稅、牛革稅、蠶鹽稅、鞋錢等,即所謂“隨其所出,變而輸之”。
另有和糴、和買制度。和糴是官府強制收納民間糧米;和買是官府強制收購民間布抽。在實行和糴與和買之初,是按土地多少,分別派定強制徵購的數量,並付給一些預付款,到後來,則都是“官不給錢而白取之”。
司馬光曾言:四民之中,惟農最苦。農夫寒耕熱耘,霑體塗足,戴星而作,戴星而息。蠶婦育蠶治繭,績麻紡緯,縷縷而積之,寸寸而成之,其勤極矣。而又水、旱、霜、雹、蝗、蜮間為之災,幸而收成,則公私之債交爭互奪,谷未離場,帛未下機,已非己有矣。農夫蠶婦所食者糠籺而不足,所衣者綈褐而不完,直以世服田畝,不知舍此之外,更有可生之路。
以這位老兄的人品和生活的時代,大概是可以保證這些話的可信程度的。
總之一句話,農民這個職業從古到今都是生存狀態最差的社會底層。你都底層了,大家壓迫你一下,讓你的負擔重一點,沒什麼問題吧?
當然,以中國農民忍辱負重、吃苦耐勞的品格而言,“一下”和“一點”大都是可以忍受的。
如果連農民碗裡的最後一口飯都要搶去,最後一片遮體的衣物都要拿走,農民即便是性格再好只怕也要“反他娘”了,斷然是做不到老老實實等死的。所以,中國王朝的變革往往都是以農民為主力的。
有廣大農民參與了,叫“起義”;沒有農民參與的叫“造反”,是要很快被消滅的。
這樣看來,無農不穩除了說明農業作為傳統農業社會的經濟基礎,還是有正治意義上的考量的。
至於商人之所以被排在“四民之末”的悲慘地位,方仲永只想說一個字:全都是自己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