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時。
霍景霄第一次注意到宋今朝,是在圖書館。
大學的生活總是多姿多彩,在十一長假還留在圖書館的學生本來就少之又少,而在廖廖無幾的幾個人中,宋今朝好看清純的臉,總是會多引人注目一些。
霍景霄是生物學院的風雲人物,長相出眾,自大一起就跟著導師出席各種研究會議,甚至在大三時就發表了自己的論文。
這樣的他,身邊是從不缺美女的。
而讓他格外注意宋今朝,是因為宋今朝手中的一本有關生物的文獻,那本文獻很老了,甚至裡面的一些論述都需要靠實驗得到佐證。
對於這本文獻,就連生物學院的導師,也都還在研究,內容自然是無趣的,可是宋今朝卻看得無比認真。
當時的她衣著平凡,簡單的牛仔褲,白色t恤,一頭烏黑的長髮束在腦後,坐在桌前,安靜淡然。
霍景霄在書架後看了她許久。
她偶爾會撥動耳邊的長髮,偶爾會在筆記上記下些什麼,有時也會思考著,彷彿只渲染在自己的世界裡。
她沒有發現有人注視著她,霍景霄也沒有去打擾。
很多年後,秦馳還拿這事了開玩笑,說霍景霄當時的口水都快流出來了。
現在回頭想,真的已經很多年了。
“我認的是她這個人,與她的經歷與家庭都沒有關係。”
霍景霄喝了一口酒,在躁動的音樂聲中,他的聲音被淹沒了些許,卻依舊可以聽出堅定。
“可人是會變的。”
“她從沒有變,除了車禍後,再加上離婚,她精神上受到了一些刺激。”
現在想到宋今朝說什麼末世,說她身體裡還藏著一個人,霍景霄都不禁想笑。
一向內向的她,偶爾精神不正常,也是挺可愛的。
秦馳也知道,他是勸不了霍景霄的,畢竟這麼多年,誰也沒能動搖他的心。
“隨你吧,時間不早了,回去吧,我明天一早還有手術。”
秦馳站起身。
霍景霄卻沒有動。
“你先走吧,我等人來接我。”
他把玩著酒杯,挑了挑眉毛,唇邊的笑意透著一抹狡黠。
秦馳愣了一下,但很快反應過來,伸手指向他。
“禽獸啊,衣冠禽獸。”
秦馳先行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