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不管,今天這頓飯是你叫我來的,婉君你必須要負責任!”
“要不然,要不然,我,我掐死你!”
婉君當然不甘示弱了,立馬上去還擊。
“草,這事怪我幹嘛?剛才那麼多牛排,還有洋酒,你沒吃你沒喝?現在進了肚子裡,就想不認賬了是吧?”
“還有,我叫你們過來是幫忙的,誰能想到你們這麼沒用啊!非但沒算計成江風,反倒還被那狗日的給陰了,你們這是活該!”
“咋了,還想動手,掐死我是不是?來啊,我奉陪到底!”
罵著罵著,兩人還動起手來了。
她倆都是爭強好勝的性格,互不相讓。
你一拳我一腳的,手邊也是有什麼拿什麼,盤子碟子刀叉,蔬菜沙拉什麼的,全都往臉上扔。
場面,一度很混亂。
這一幕,也引起了餐廳裡大部分人的注意,不少人都紛紛投來了看笑話的目光。
馬小剛是實在丟不起這個臉了,見狀,便趕緊上去勸架。
費了好大的功夫,好不容易才把兩人給分開了。
“行了行了,你們倆有點出息沒有?虧你們還號稱好閨蜜,好姐妹呢?就這麼脆弱,這麼經不住考驗嗎?”馬小剛指著二人數落道。
他也是確實是著急了,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啊。
所以,他提議,與其找別人幫忙,還不如靠自己呢!乾脆還是我們幾個湊湊看,把這個錢給出了吧。
可是,湊了半天,三個人動用了手頭上全部能動的錢,最後,才湊了一萬多,還差了四五萬呢,根本不夠啊!
“哥,你平時不是挺有錢的嗎?怎麼到現在,連一萬塊錢都拿不出來了?剛才我一個人就出了五千多呢,我還以為我們三個人,至少能給湊到兩三萬呢!”馬小陽說道。
馬小剛嘆了一口氣,“唉,我平時花錢大手大腳,你又不是不知道!而且我手底下還養著不少兄弟呢,每天吃喝打賞的,全都要我來買單,這猛不丁的讓我掏錢,我還真是週轉不開啊!”
一共有四個人,一萬多,頂多才能先走一個。
無奈之下,馬小剛只好把婉君,馬小陽以及暈倒的沈軍霞給留在了西餐廳裡,自己一個人出了門,說籌到錢就回來贖他們。
其實,馬小剛完全是可以一走了之的。
雖然沈軍霞和婉君,跟自己沒半毛錢的關係,但是不管怎麼說,她馬小陽可是自己的親妹妹啊,有著血緣關係的,要真把她給扔在這了,父母也饒不了自己啊。
所以,馬小剛還必須要湊到錢回來贖人。
而想要再回來,就意味著要花錢,至少再出一萬五千塊,妹妹才能脫身,想到這裡,他就肉疼的不行。
就在這時候,剛出西餐廳的他,就接到了手下小弟的電話:
“喂,大哥,你讓我們在酒店大堂裡等的人出現了!那傢伙是一個右邊手臂上打著石膏的殘疾人嗎?看上去挺弱不禁風的啊,怎麼樣,需要兄弟們做什麼,您儘管吱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