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宗耀以仁義治族,善名遠揚,往日裡德高望重,塑造了好大一尊金身。
暗地裡有佩服他的。
自然也不缺嫉妒他的,有句話說得好,不患寡而患不均,沒有任何人打心裡希望別人比自己好,不論哪方面。
甭管他林宗耀做沒做那些事。
就是有大把的人日思夜想,想看高高在上金身破滅,高樓崩塌,狼狽不堪時的慘狀。
剛好。
藉口有了,帶頭者有了。
那何不看看林宗耀肚子裡到底有幾碗粉呢?
於是。
全寨參與的一次審判大會開始了。
林宗文很聰明。
他煽動村民審判林宗耀,卻不將自己擺在擂臺上,而是扯著‘民意’的大旗,讓民意石來決定林宗耀有沒有罪。
更重要的是。
民意石若是出手……
那麼林宗耀有罪嗎?
有!
民心所向,民意所判。
封建社會,人命律法意識又實在太過淡薄。
除了一房的人和少數一些中立沒參與的人外,九成的林寨人都認為林宗耀十惡不赦。
於是。
極其諷刺的事出現了。
林宗耀善心結善緣,最終卻死在了自己善緣手中。
也不知若是再來一次。
他還會不會再救那道人。
多半是會的,因為至死林宗耀都未曾悔恨過一生之行事,無愧於心。
審判當日。
大雪紛飛,慼慼冷冷。
林宗耀的兒子為了求情,挨家挨戶上門磕頭乞求,無助的悲哭聲從下午一直持續到了晚上。
可惜。
當時的大部分林寨族人都在‘氣頭’上。
再加上從眾心理作祟,以及林宗文派系的干涉,上到房頭,族老,下到普通族人。
任憑林宗耀兒子磕爛腦袋,跪爛膝蓋也根本沒人願意鬆口,鬧到最後,一父一子,當夜全都暴斃在了家中。
更加諷刺的是。
事後有人提議抄家,將林宗耀這些年貪墨的回扣平分。
然而……
刮地三尺之後,別說什麼金碗銀箱,連點像樣的物什都看不到,找出的賬本之上每一筆進賬,支出都清清楚楚。
林宗耀根本不存在所謂貪墨一說,日子也一直過得清苦,經商所得基本全都回饋給了鄉里。
到了此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