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阿迪達斯就放了個重磅炸彈,有訊息透露稱,他們願意用13年1.85億的合同,拿下韋恩!
這還是沒算各種獎勵條款的金額。
2007年的1.85億,還是相當誇張的。勒布朗的球鞋合同,也就9000萬。
但韋恩配得上啊。
三年兩冠,今年又是MVP大滿貫,又坐擁中國市場。
傻子才不捨得砸錢!
球星的第二份球鞋合同,一般都是十年左右的長約。
因為不出意外,接下來這個球員的整個職業生涯,球鞋廠商都會根據他量身定製產品,並進行包裝。
雙方去算是被捆綁在一起了。
1.85億,如果光是聽個熱鬧,韋恩並不覺得誇張。
但一想想自己以後賺錢是按億來算......
咳咳,必須穩住,我可是超級巨星呢,可不能學杜蘭特那小屌絲!
正在準備選秀的KD:???
阿迪達斯的策略很明顯了,一上來就報個猛價。
如果耐克不匹配,那麼韋恩人去樓空。
如果耐克匹配,也必須讓耐克出血!
晚上,準備進軍籃球市場的安德瑪也給韋恩報價了。
這一次,變成了2億。
雖然2億比1.85億看上去也沒有多多少,但安德瑪給韋恩提供的年份卻只有10年。
比阿迪達斯的少了整整3年!
錢多了,合同年份還少了。
這麼算下來,這份2億合同可就比阿迪達斯的大得多。
自從銳步熄火後,安德瑪就一直想進入籃球市場來分一杯羹。
想開啟籃球世界的大門最快的辦法,就是簽下一位極具影響力的球星。
比起耐克和阿迪達斯,安德瑪在聲望上沒有什麼優勢,所以也沒有大牌球星願意簽約安德瑪。
他們沒有那麼多歷史和球鞋文化,所以能做的事情就兩個。
第一,關注那些還未進入聯盟的潛力新秀,要是能碰巧簽下一個未來巨星,他們就算成了。
本來他們是準備對美國小韋恩凱文.杜蘭特下手的,但不料被耐克捷足先登。
而第二個辦法就是——砸錢。
直接砸一個超級巨星過來!
韋恩是他們的唯一機會,他們絕不會放過!
10年2億是什麼概念?
這意味著韋恩平均一年光靠球鞋合同就能賺他個2000萬。
嗯,NBA今年的頂薪一年都沒有2000萬呢。
以後真就光靠代言都能賺得比打球多,安德瑪是真下得血本。
因為他們知道,韋恩能回報給他們的絕不僅僅是2億那麼簡單。
安德瑪2001年進入中國市場,一直不溫不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