螢幕前,品如集團的員工看到公司這一年來所取得的成就,內心不由自主地產生一絲自豪感。
不僅僅員工,就連那些一直關注洛修,關注這家公司的人,也有著一種偶像養成的感覺。
外人往往想不明白,公司變大了,只是人家老闆賺得更多而已,有你什麼事?
人家老闆賺錢了,又不會分給你。
你頂多算一個顧客,一個普通消費者。
就好像大多數人也想不明白,為什麼那些《偶像練習生》之類的養成節目,能夠讓粉絲們瘋狂投錢幫助自己看好的練習生出道。
她們集資打榜,購買各種周邊,花光所有積蓄,只是為了自己看好的練習生能夠在鏡頭前多露出幾秒鐘,能夠被更多人喜歡,去達成他們的夢想。
可是偶像從素人成長為巨星,他們賺到大錢,也不會回饋給你們這些花錢幫他出道的粉絲啊!
道理其實很簡單。
因為“養成”是一種刻在人類基因裡的東西,是人類最原始的成就感。
遠古時代,一個種族想要繁衍下來,必須為族群裡的幼崽提供庇護,讓他們能夠順利成長。
一直到現在社會,這種基因被繼承下來,讓養育孩子成為人的本能。
人是自私的,人也都知道養一個孩子的成本通常遠大於孩子給他的回報。
都說養兒防老,但精心培養一個孩子得花幾百萬,如果不要孩子,將這幾百萬存個穩健理財,每年的利息足夠養老有餘了。
我們明知道養孩子的投入遠大於回報,但我們還是樂此不彼地去生孩子,正是因為“養成”刻在了我們的基因了。
我們看著孩子一天天成長,會為孩子學會了說話而感到開心,為孩子學會自己盛飯而感動。
我們透過這種“養成”感受到不一樣的樂趣,一種叫做幸福感的東西。
這種基因本能讓我們的族群得以繁衍傳承下來,同時也成為了我們人性中的弱點。
商家是最會利用人性賺錢的魔鬼。
這種人性的密碼被破解後,他們便開始想辦法利用“養成”賺錢。
最典型的便是偶像養成類節目。
娛樂公司把藝人打造成一個個孩子,讓觀眾深入參與“養孩子”的過程。
觀眾的年齡可能比臺上的藝人還要小,但她們會自稱“媽媽粉”,稱藝人為“兒子”。
“兒子”、“女兒”學會了一支新的舞蹈,在一次公演中表現出色,獲得了一次前輩明星的誇獎……都會讓“爸爸”、“媽媽”們感動快樂和幸福。
“兒子”、“女兒”們受到經紀公司不公平的待遇,資源被別的孩子搶了,受到委屈了,這些“爸爸”、“媽媽”們又會感動非常憤怒,又一次集資為孩子們討回公道。
他們瘋狂花錢,只希望別家孩子有的,自家孩子也要有。
娛樂公司就是這樣利用人性,一次又一次地收割著“父母”們的韭菜。
這一招不僅存在於娛樂公司,在新興的科技公司當中也很常見。
例如一些手機廠商,他們在創業初期就開始了“偶像養成”。
他們也跟娛樂公司一樣,把消費者稱之為“粉絲”。
他們每次開發新的功能,技術有了新的突破,都會很高調地告訴粉絲,讓這些“爸爸”、“媽媽”們感到自豪。
他們會刻意製造出一個“對家”,讓自家粉絲與對家粉絲對罵。
鼓動粉絲們在論壇裡維護自家聲譽,瘋狂黑對家的產品。
他們還會時不時地出來向粉絲訴苦,說自己又被投資人欺負了,被對家粉絲欺負了,委屈得像個二百斤的孩子。